我们是否生活在巨大的法律不公正中?

有句话说:法律是公平、正义最后的守护神 。 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能保护正义 , 那正义将荡然无存 。然而 , 在很多人看来 , 法律似乎并不那么公正 , 甚至法官贪赃枉法、循私舞弊是常态 , 不但不能让公众感受到法律的正义,还对社会风气产生了错误的导向 。比如 , 你从媒体报道中 , 看到过几个伸张了正义的判决?倒是各种让人感觉离奇、匪夷所思、惊诧、难以理喻的判决时有所闻 , 比如著名的彭宇案 , 于欢案 , 许霆案等 。 以致很多人感觉:我们生活在巨大的法律不公正中 。前几天 , 有人在网上发了一张图片:在公交车上 , 小伙为老人让座 , 但因车颠簸老人摔倒在地 , 家属将公交公司和小伙告上法庭 。 我们是否生活在巨大的法律不公正中?
发图者感慨:这什么法院啊 , 居然受理这样有损社会公序良德的案件 , 真是败坏社会风气 。我对于具有正义感的人持尊重态度 , 但很多时候 , 人们习惯于用道德的标准去评判法律问题 , 而这恰恰混淆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 , 让事情变得模糊不清 。但法律才是一个人权利与义务受国家强制保护与要求的 , 而道德只具有舆论上的约束力 。 法律是书面的确定的 , 而道德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所以 , 我们评判一件事的时候 , 是重要的是要看他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 , 而不是道德上的高尚性 。 他也许不高尚 , 但只要符合法律规范 , 那法律也就必须支持他 。如果一个国家都只讲道德 , 不讲法律 , 那法律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而没有法律只讲道德的国家 , 会真正变得高尚吗?胡适先生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说过:一个肮脏的国家 , 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 , 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 , 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 , 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 , 谈高尚 , 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 , 人人大公无私 , 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回到那个图片中讲的事件本身:家属是否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当然有 , 老人乘坐公交车 , 在车上摔伤了 , 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犯 , 家属起诉是他的合法权利 。 而只要符合立案条件 , 法院也必须立案 。家属向法院起诉公交公司和第三责任人小伙子 , 也许看上去不合理 , 但他合法 , 一个国家的国民愿意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本身就是观念的进步 。如果一个人向法院起诉 , 因为所谓的不符合社会公序良德就不予立案 , 那能说这是一个正常的法治国家吗?而在一个案件中 , 告并不代表任何一方正义或者非正义 , 而被告如果认为原告是诬告 , 也可以反诉原告侵犯名誉权 。 起诉只是一种法律行为而已 , 与结果、正义与否无关 。所以 , 家属告不是问题 , 法院如何判才是问题 。 而且案件的真相 , 是否又真是如图片(或者那个视频)反映的那样?如果我们只看一个视频 , 或者某一方的发言 , 那往往离真相非常遥远 , 而据此作出的判断 , 自然也是错误的 。 只有原、被告双方 , 都在法庭上充分地进行了举证、质证与辩论后 , 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的辩论后作出的裁判 , 才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最接近事件真相的判决 。 但任何时候 , 都没有绝对真相 , 比如一方证据保留不完整 , 辩论不力 , 都会影响法官对事实的最终判断 。 但至少 , 这是一个经过公正程序后作出的裁决 。任何一个人 , 如果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 , 向法院提起诉讼 , 哪怕在外人看来他的起诉理由莫名其妙、啼笑皆非 , 那也是他的合法权利 。 而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 , 也不会因为个别人不可理喻的起诉而对法治的健全起到破坏作用 。 而恰恰相反 , 往往正是这样的案件吸引了更多人对一些平时习以为常事情的关注 , 引发更广泛的社会讨论 , 促进了法律的进步 , 推动了有关单位工作的改进 。 比如有人在高铁购物为没开发票起诉铁道部 , 长春老人李成宪的“一元钱官司”等 。而且一个案件 , 即便一审的结果不如人意 , 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 二审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 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所以 , 我们的法律体系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纠错与公正保证机制 , 任何 一个公民通过这套机制 , 都能得到比较充分的法律保护 。即便有的案件在一审时出现了判决不合理的问题 , 也不必为此对法律失去信心 , 当事人更不必就此采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 , 而是应该合理的采用正常的法律程序 , 同时充分利用律师、司法援助等有效的法律武器 。很多人之所以对法律的公正做出负面的判断 , 其实是夸大了被媒体热炒的个别案件的误导 。 一方面 , 媒体(尤其是时下的自媒体)在报道时往往会带有强烈的偏向性甚至有意误导 , 只强调对一方有利的信息刻意隐瞒某些信息 , 让大众产生强烈的情绪 , 从而达到通过社会舆论影响案件结果的目的 , 这些在著名的药家鑫案、于欢案中都有非常显著的体现 。还有就是 , 擅长利用媒体的一方往往向大众展示的并非真相 , 而只是一家之言 。 而在这种铺天盖地的热炒之下 , 另一方或者没有了发言权或者无人理睬 , 而大众只是一边倒的宣泄情绪 , 对如何获取、辨别真相并不关心 。比如前段时间热炒的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 , 多少人跟着牺牲了同情心?而最后经过调查员半年的取证 , 结果却是如何?多少当初义愤填膺的人觉得上当被骗 , 浪费了满腔的正义与热情?所以 , 对于公共事件 , 我们要关注的是程序而不是结果 , 如果你希望用自己的呐喊来求得一个正义的结果 , 往往未必是真正的正义 , 而只是成了别人利用的舆论工具 。对于网络新闻 , 我们不要根据片面的消息去做道德判断 , 只要关注过程是否正当就好了 。其实 , 中国每年法院做出的判决中 , 百分之九十九的案件 ,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官来看都指不出原则性的毛病 。 也正是因为法律本身和绝大多数判决是公正的 , 才保证了我们正常的社会秩序 。 之所以对个别案件特别敏感不过是夸大了小概率事件的社会影响而已 。美国著名行为经济学家丹尼尔-卡尼曼在其名作《思考 , 快与慢》中论叙说:人们高估了罕见事件的概率 , 人们在做决策时过高权衡了罕见事件 。狗咬人不是新闻 , 人咬狗才是新闻 。 法院做出正常的判决不是新闻 , 做出不正常的判决才是新闻 。 而其实 , 所谓的不正常判决都不过是极罕见的小概率事件 , 但我们却无端的将它夸大了 。正是因为法律在绝大多数时候发挥着它主持正义、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 , 我们才能享受着相对安全、有序的生活 , 彼此信任、尊重、友爱 , 我们当对法律保持一份敬畏与信任 , 也共同努力让它变得更加完善 , 让法律的阳光照耀进每一个角落 , 温暖每一个人 。铁马老言:一个爱读书、爱跑步 , 爱胡思乱想的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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