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娘杀夫案》结论的证伪

逻辑帖这东西 , 就怕来真的 。​无论从逻辑学还是从法理角度看 , 冗长的《假言推理破三娘子杀夫案》一帖都得出了有违一阶逻辑规则的地摊文学式结论:靠假言推理破案 。​事实上 , 从帖子给出的信息分析 , 三娘子案的侦破是靠刑讯逼供而取得了船夫口供这一直接证据 , 而非依靠假言推理 。 有鉴于此 , 本帖旨在给出该结论的一阶逻辑证伪 , 以捍卫我凯我猫逻辑帖应有的理性标准 。​设有一阶命题:1)P(x₁):赵信在家;2)Q(x₂):船夫喊赵信的名字 。 ​​则因该船夫完全有可能出于习惯、轻浮或不当亲昵而直呼三娘子 , 从而致使作为该案推理前提的下式未必真值为1:P(x₁)→Q(x₂)​也即下式并非符合一阶语法的重言式(tautology):​[P(x₁)→Q(x₂)]⇒[﹁Q(x₂)→P(x₂)]​由此可见 , 无论从一阶逻辑的证明规则还是证据学的举证规则角度看 , 仅仅依赖御史的不严谨推理就得出船夫是凶手的判决都有失严谨 。 三娘帖看似人文话题 , 实则已跨界挑衅自然科学中数理逻辑的推理规则 。 假如排除敏感话题淡化考量 , 那么置顶代表论坛就某一学术标准的官方认可 , 需慎之又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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