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海南一中央资金扶持项目被指遭更名转移,省发改委:从未变更( 四 )


海南发改委称项目从未变更
西部某市发改委专家告诉澎湃新闻 , 中央拨付的款项需跟项目走 , 要专款专用 , 不得挪用 。 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地点进行调整属于重大变更 , 依规要上报国家发改委 。 但是 , 如果上报 , 项目会面临重新立项或资金被中央收回的可能 。
对于项目是否需要重新立项的问题 , 王建国认为 , 最后项目相当于重新立项 , 因为国家不可能就同一事项投两次钱 。 由于国家资金是跟着申报项目的 , 原来的项目在A地 , 但地不符合环保要求 , 根本做不成 。 为把项目留下 , 他们就做了一个类似的项目 。 它对海口而言 , 都是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物利用 。 当时环保压力那么大 , 不可能不做事 , A地做不成就到另外的地方做 。
澎湃新闻致函海南省发改委后 , 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 , 项目一直叫海口生物示范中心 , 因从未变更 , 就不需要给国家发改委报告 。 发改委是针对这个项目去申请和安排中央资金 , 中央资金也安排到位了 , 而且全部投入建设 。 他们对该项目也未重新立项 。 并表示这是经核实过的 。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 , 在发改委登记的一直是海口生物示范中心 , 是海控环保公司负责投资 , 该项目已建成投产 , 目前在正常运营 。
但澎湃新闻获得的海南省发改委文件却显示 , 2015年7月8日 , 海南省发改委就复函海南省水务厅 , 同意将海口污泥示范中心更名为海口生物示范中心项目 , 业主单位由农丰宝公司变更为海控环保公司 , 项目地点也进行调整 。
同时 , 海南省财政厅的文件也显示 , 2015年8月 , 海口生物利用中心仍以海口污泥利用中心的名义 , 申领了2957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
海南省财政厅工作人员经查询材料后告诉澎湃新闻 , 海口生物示范中心以海口污泥示范中心名义共申领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957万元 , 余下的3328万元虽有申领但未获批准 。
澎湃新闻|海南一中央资金扶持项目被指遭更名转移,省发改委:从未变更
文章图片
海南省财政厅2018年8月的拨款文件中 , 称2957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 , 并要求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 实际上 , 此时该项目已被更名 。
政府赚钱项目变倒贴2500万买服务
在得知项目和国家给予项目的专项资金遭转移 , 楼斌飞向海南省水务厅、国资委反映无果后 , 从2017年12月起 , 多次向国家发改委和海南省发改委稽查处反映情况 , 请求对此事进行调查 。
在楼斌飞反映情况过程中 , 海南水务公司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农丰宝环保公司 , 并于2018年1月4日获法院立案 。
海南水务公司认为 , 农丰宝公司一直未履行出资义务 , 而水务公司出资的现金为国有资金 。 双方成立公司是为了建设、实施海口污泥示范中心项目 , 达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 农丰宝环保公司成立以来 , 没有实际生产经营 , 也没有任何营业收入 , 不具备建设、实施海口污泥示范中心的实力 , 导致项目业主变更他人 , 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巨大 。
海南水务公司诉称 , 这种损失与正常市场经营风险无关 , 是由于农丰宝环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陷入僵局 , 且无其他解决途径 , 为防止国有资产继续流失 , 唯有解散农丰宝环保公司 。
虽然农丰宝公司对海南水务公司的诉求进行抗辩 , 但未被法院采纳 。 海口中院2018年8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 , 解散农丰宝环保公司 。
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农丰宝公司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体提起上诉 , 海南省高院经审理后2019年5月30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楼斌飞说 , 他经营农丰宝公司期间 , 原本每年花50余万元向污水处理厂买污泥 , 污水处理厂也省去污泥处理费 。 因为当时海口的污泥无重金属超标 , 农丰宝公司通过购买污泥、经微生物处理 , 每4吨污泥就可生产1吨生物有机肥 。 公司按“以销定产”年产生物有机肥和复合肥4万余吨 , 年利润最低五百万元 。 如今 , 海口市政府每年需花巨资向海控环保公司购买服务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