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州市发布2020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9月16日开始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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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6日讯9月16日 , 采访人员从滨州市教育局获悉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12 号)等有关规定 , 滨州市教育局发布滨州市2020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至9月29日 。 认定人员范围为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 。
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 , 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 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 , 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 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 , 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 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 , 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有效期延长1年 。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 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 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印发)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滨州市及相关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格检查 , 体检结论为合格 。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 ,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 其中 ,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 , 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
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的认定由滨城区负责 , 北海经济开发区的认定由无棣县负责) 。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由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认定 。
滨州市各认定机构 , 咨询电话及认定公告发布网址如下:
滨州市|滨州市发布2020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9月16日开始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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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网报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至9月29日 。 认定人员范围: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 。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 , 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 , 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 , 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 。
【滨州市|滨州市发布2020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9月16日开始网上申报】(二)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自行打印山东省教师资格体检表附件1 , 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 , 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 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 体检结果仅用于本次认定使用 。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 , 体检安排见附件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 体检安排见县(市、区)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 。 )
(三)认定方式:已完成网上报名并体检合格的人员 ,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进行线上认定 。 不能通过线上认定的申请人 , 可选择现场认定 。
认定时间:10月12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1:30 , 下午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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