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IPO:供应商资质规模存疑 智能科技属性难显( 二 )


在最新一份的招股书中 , 龙利得表示:"经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招股书和定期报告 , 吉宏股份(002803.SZ)、合兴包装(002228.SZ)、美盈森(002303.SZ)、大胜达(603687.SH)等存在非终端销售的情形 。 因此 , 同行业可比公司普遍存在非终端销售的情况 , 非终端销售为行业惯例 。 "
时代周报采访人员查阅上述多家公司招股书 , 发现仅有少数公司存在"非终端销售"的情况出现 , 且销售占比往往不超过10% 。
2018年 , 大胜达的前五大客户分别为顺丰速运、苏泊尔、华润啤酒、松下电器和农夫山泉;2015年 , 吉宏股份的前五大客户中仅有加意包装属于"非终端销售"客户 , 销售额为1031万元 , 占比为6.79% , 其余客户如伊利集团、恒安集团、纳爱斯集团均为终端客户;2008年 , 美盈森的前五大客户分别为鸿富锦精密、群康科技、IBM、爱默生、三星电子等;合兴包装的招股书中 , 2007年度 , 专业纸箱厂客户的营收占比为27.27% , 合兴包装表示 , 这一模式是由公司向专业纸箱厂出售纸板 , 再由其加工成纸箱供应给最终厂商 。 这与龙利得的"非终端销售"模式也并不相同 。
对此 , 监管层方面的反馈意见中 , 要求龙利得说明客户里存在贸易公司和同业公司的原因 , 补充说明最终产品去向和终端使用客户 ,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等问题 。
在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的回复中 , 东吴证券方面表示 , 中介机构查阅了主要非终端客户的工商资料;进行实地走访 , 公司走访确认的非终端客户在报告期内的收入占比分别为70.90%、91.84%和91.83%;并取得其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
同时 , 保荐机构也表示 , 由于最终客户的资源掌握在非终端客户手中 , 且非终端客户认为其供应链信息以及最终客户的采购渠道属于敏感商业信息和客户隐私 , 且最终用户一般不关注其采购的纸箱产品 。 "尽管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与非终端客户多次努力沟通 , 但对非终端客户最终销售的核查只能通过非终端客户的配合完成 。 "报告显示 , 在对上海强尔的四个海外最终客户进行走访中 , 仅有一家最终客户接受访谈并签字 , 还有一家客户接受访谈但未签字 , 其他两家客户并不接受访谈 。
供应商资质规模存疑
龙利得的供应商也多有不寻常之处 。
数据显示 , 2017―2019年 , 龙利得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81.07%、76.90%和74.88% 。 供应商集中程度较高 , 若主要供应商不能及时提供原材料 , 将影响龙利得的生产经营 。
据龙利得2017年5月报送的招股书 , 上海昱畅纸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畅纸业")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均为公司的最大供应商 , 采购金额分别为1.29亿元、1.62亿元和1.28亿元 , 分别占当年采购总额的33.27%、41.84%和34.47% 。 昱畅纸业成立于2012年 , 最初注册资金为500万元 , 后在2019年增加至3600万元 , 公司参保人数也仅为4人 。
另一家在2015年成为前五大供应商的上海浦沙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沙纸业")成立时间为2014年5月 , 公司参保人数为3人 。 2015―2019年 , 浦沙纸业一直位列龙利得前十大供应商 。
浦沙纸业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王海明 , 曾于2013年担任龙利得印刷科技(上海)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利得印刷科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该公司为龙利得的全资孙公司 , 并于2015年9月注销 。 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 王海明自1992年起即在包装印刷行业从事管理和技术研发工作 , 并自2011年起担任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纸委会秘书长 。
据纸业包装公司大胜达年报 , 王海明还担任大胜达的独立董事 , 任期为2017年8月至2022年12月 。
"公司的供应商实控人在竞争对手担任独董 , 在A股中比较罕见 。 无论对龙利得还是大胜达 , 这一交叉都会给经营带来隐藏风险 。 "华南一家券商的投行人士向时代周报采访人员分析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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