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理包子怒斥批评者,恰恰是民权,可以宽容

中国社会 , 在推翻满清以后 , 是形式上进入了现代 , 智力上可没有完全进入现代文明 。 无怪乎中国社会民粹叠起 , 总是出张献忠李自成这样的人 。 社会硬件基础(政府)现代化了 , 但缺乏一套严谨的现代价值体系的‘软件’ , 来完成公民教育 。 所以我们必须再度呈请几点 。 比如公正 , 公平 , 不是老百姓的义务 。 要求老百姓具备公正无私的品质 , 那是儒家‘程朱理学’在遗毒 。 公正 , 一碗水端平 , 是标准的统治者的义务 , 是社会管理者 , 仲裁者 , 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 所以是公权力必须公正 , 而老百姓可以谋私 , 可以私心 , 可以偏心 。 还有一个很多人容易混淆的言论权 。 言论权 , 批评权 , 监督权 , 都是政治范畴的 , 政治范畴内——即面对公权力 , 才衍生得出言论 , 监督 , 批评的绝对权利 。 从没听说过民权范畴内 , 老百姓对老百姓之间 , 是‘适用于言论权 , 监督权’的 。 否则会怎么样?否则你会发现 , 老百姓之间的矛盾 , 要适用于言论监督 , 那就会发现情敌之间 , 互相登报曝光对方阳痿 , 性无能 , 也是合法的 。 老百姓在别人夫妻关灯上床以后 , 拿着手电潜入 , 监督别人行房 , 也是在行使法律权利了 。 所以古今中外 , 没听说过批评权是适用于‘公民个人’处理民事矛盾的 。 狗不理包子是一家餐厅 , 消费者不满意餐厅食品质量和服务 , 提出批评 , 不适用于‘批评权’ 。 反之 , 狗不理怒斥批评者 , 为自己辩护 , 也根本没有‘剥夺批评权’的性质 。 只有傻子 , 才会在这种典型的消费服务的民事纠纷中 , 套用‘政治权利’中的言论权 , 批评权 , 监督权 。 顺便告诉大家 , 食客真没有法律赋予的对餐厅的‘监督权’ 。 这个监督权只有政府相关部门有 。 所以任何餐厅 , 拒绝食客进入餐厅后厨去监督 , 是非常合法的 。 所以我们说 , 中国目前的媒体从业者 , 脑子是一塌糊涂的 。 评价餐厅和消费者之间的民事纠纷 , 竟然说‘餐厅剥夺消费者的批评权’ 。 这简直指鹿为马 , 张冠李戴了 。 包括我上次说的 , 什么女儿也有继承权 , 也是个张冠李戴 。 财产权利归属公民个人 。 公民个人愿意把财产留给谁 , 法律都要保护财产权人的意愿 。 而不是保护什么‘男女平等的文明意识’ 。 所以说 , 网络现在讨论 , 明白人很少 。 急公好义的糊涂虫很多 。 冲着一家卖包子的餐厅 , 居然去嚎叫什么‘人人都有批评权’ 。 这叫什么?这就叫民粹 。 让开企业的私人老板承担‘社会价值观义务’ , 让开餐厅卖包子的 , 承担‘接受公民监督批评的义务’ 。 这就是民粹文化 。 这是非常危险的东西 。 所以我们这次 , 就冲着民粹文人动物勇猛的穷恶 , 我们就要站在狗不理餐厅这边 。 支持狗不理餐厅为自己辩护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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