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汇】陈兴良:刑法应主动去适应民法典|【法学汇】陈兴良:刑法应主动去适应民法典( 七 )


不能一概而论

     

 采访人员:有的学者主张 , 刑法要谦抑 , 民法要扩张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 , 您认为刑法的犯罪圈应当是扩张还是限缩?
 
 
 

陈兴良:刑法与民法具有对应性 , 因此 , 刑法要谦抑 , 民法要扩张 。王利明教授在《中国大学教学》2019年第11期发表的《民法要扩张,刑法要谦抑》一文中指出:在现代社会 , 对于相关的法律纠纷 , 如果能够通过民法解决 , 而且能够有效 , 则应当尽可能通过民事责任的方式解决 , 而无须动用刑罚 。只有在民法的方法无法很好解决相关纠纷 , 而且相关行为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时 , 才有必要动用刑法 。所以 , 民法应当扩张 , 而刑法则应当谦抑 。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 , 尤其是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 并确保将以刑法为代表的公权力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 同时有效地发挥刑法应有的惩治和预防犯罪、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 。

 
那么 , 刑法学者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喻海松博士在2015年出版的一部著作 , 书名就是《刑法的扩张》 。喻海松提出:“刑法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 。在现代社会 , 刑法的扩张已是必然 。20世纪以来 , 刑法发展的基本趋势是扩张(犯罪化) , 只有在例外情形下是萎缩(非犯罪化) 。”喻海松还引用了德国学者的一句话:“扩张是当今刑事政策居于支配性的趋势 。”此外 ,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付立庆新近出版的著作 , 书名是《积极主义刑法观及其展开》 。积极主义的刑法观 , 基本内容是刑法立法的活性化和刑法司法的主动化等 。从我国新近刑法立法的走向来看 , 确实具有一定程度的扩张 , 主要表现为适度的犯罪化 。就此而言 , 犯罪圈正在逐渐扩大 , 刑事制裁的前置化等 , 都表现得十分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 , 喻海松和付立庆都倾向于刑法的扩张立场 , 但在其论著中都论及这与刑法的谦抑性并不矛盾 。例如 , 付立庆认为 , 刑法积极主义刑法观并不违反刑法谦抑原则 。刑法谦抑精神尽管是总的原则 , 但是它并不排斥适当条件下的、适度的、理性的犯罪化 。

 
 采访人员: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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