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阳光财险一支公司被罚款15万元:编制虚假资料


燕赵都市报|阳光财险一支公司被罚款15万元:编制虚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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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 , 唐山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田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被责令改正 , 并被罚款15万元;时任该公司经理杨云峰对该违法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 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
查询发现 , 中国银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官网有多条阳光财险被处罚信息 。 其中 , 2019年3月 , 唐山银保监分局作出处罚决定 , 阳光财险唐山中支未经批准变更丰润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行为 , 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及第一百七十一条 , 对阳光财险唐山中支责令改正 , 罚款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 对阳光财险唐山中支原负责人李士军警告并罚款1万元 。
2016年5月 , 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 , 阳光财险河北省分公司任命临时负责人超过3个月的行为 , 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责令改正 , 决定给予阳光财险河北省分公司警告处罚 , 并处罚款1万元 。
【燕赵都市报|阳光财险一支公司被罚款15万元:编制虚假资料】(燕都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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