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孩死而复生,谁在推卸责任

河南电视台报道 , 去年9月 , 许先生怀孕7个月的妻子因出血而进入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保胎 , 医生诊断为宫内感染 , 需立刻剖腹产 。 手术后 , 医生称婴儿死亡 , 把用医疗垃圾袋装着的“尸体”交给了徐先生 。 而当徐先生处理完产妇住院等手续之后正欲提着“尸袋”离开 , 却感觉里面的婴儿动了一下 , 便立即返回医院抢救 , 此时已过去2个小时……最终孩子被救活 , 但造成了重度脑瘫 , 一半脑组织已经坏死 。按照目前双方认可的情节来讲 , 最起码 , 这是一起因违规操作而导致的医疗事故 , 院方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 而如果医生明知婴儿存活却未采取措施 , 更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在一些细节上 , 双方各执一词 , 但当事医生在镜头前与家属争执时脱口而出的一些话 , 泄露了真实情景 , 譬如一边以“宫内感染的早产儿基本是死胎”为自己辩护 , 一边又承认娩出之后“孩子有微弱的心跳”……这是生命体征啊 , 难道不进行检查抢救并通知家属吗 , 怎敢擅作主张直接装入垃圾袋里?医学上虽然有生死的概率 , 然而落到个体 , 就是0与100% , “基本”的借口是对生命的亵渎 。 尤其婴儿 , 生命力极强 , 有很多从生死边缘抢回来的奇迹 , 你不能把基本当做一定 , 剖出来查都不查 , 发现心跳都置之不理 , 已经丧失了医生最基本的素质 , 甚至构成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 , 事发后家属维权一年没有结果 , 直至近日上了新闻引爆舆论 , 各方才开始有所进展 。 院方领导承认当时误判了孩子的生命体征 , 愿根据治疗情况和司法判决赔偿 。什么叫误判 , 如果剖出孩子之后有完整的检查过程 , 确实未能发现生命体征 , 那才叫误判 , 如果查都没查、判都没判 , 甚至明知有心跳也不采取措施 , 这是草菅人命 。院方最起码的责任 , 发现情况后立即启动医疗事故调查 , 即便患者不发起 , 医院也得发起 , 一个公正的鉴定结论是确定善后措施的基础 , 拖哪行 。 你想跟患者协商 , 可这协商了一年也没成啊 , 哪能这么拖 , 这下子全国出名 , 都知道你这医生不靠谱、医院也不靠谱 , 层层失守 。而当地卫健委更是踢得一手好皮球 , 回应第一点竟是“责成医院与家属在前期协商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沟通 , 妥善处理此事”——这双方协商都一年了 , 要是能善终就不至于到电视台了 , 在医院都快打起来了 , 还加强啥?作为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 , 本案成为新闻事件之后 , 意味着球已经传到你手里了 , 你怎能再给踢回去?应该立即接手 , 先调查、再协商 , 谁对谁错还没谱呢就“责成”双方继续和稀泥 , 这是个监管的态度吗?本案牵涉的不仅仅是个别医生的技术水平 , 而是关乎医患信任的一摊子事儿 , 医院有没有规范管理?判断生死如此草率 , 百姓还敢不敢再到这里生孩子?网友之愤慨不仅仅在于遗憾的结局 , 更在于当地没头苍蝇一般的跟进过程 , 一年了 , 刚睡醒么 。 一些律师已经表示愿意代理家属维权 , 提起刑事和民事诉讼 , 这已经不是纠纷而要变成案子了 。 层层推卸的结果 , 就是一损俱损 。作者:纸上建筑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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