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坪忍|四川男子段坪忍被判制贩毒品罪存疑 国标食品添加剂致无期徒刑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四川男子段坪忍被判制贩毒品罪存疑 国标食品添加剂致无期徒刑
核心导读:(等辩网主笔|武中道)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 , 四川男子段坪忍具有制毒贩毒的犯罪故意;推定其故意 , 明显不符合常理和法规 。 这一判决在事发地广东、被告人原籍四川以及北京学界引发热议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段坪忍|四川男子段坪忍被判制贩毒品罪存疑 国标食品添加剂致无期徒刑
本文插图
【段坪忍|四川男子段坪忍被判制贩毒品罪存疑 国标食品添加剂致无期徒刑】

正在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的段坪忍制造贩卖毒品罪一案 , 展示出禁毒工作实务与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之间的矛盾 ,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在饮料中添加γ-丁内脂而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制贩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同案判决的 , 另有代工企业1家和3名自然人 。
这一判决在事发地广东、被告人原籍四川以及北京学界引发热议 , 人们认为 , 食品安全监管固然应该依法加强 , 禁毒工作也丝毫不容懈怠 , 但把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企业经营者段坪忍 , 使用国家标准允许添加的食品用香料生产销售饮料而认定故意制造贩卖毒品罪 , 显得牵强 。
与当事人家属激愤的喊冤声相比 , 北京市东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小波、重庆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飞的意见 , 要相对冷静而客观 。
经营者面临灭顶之灾
一审判决认定 , 2017年3月 , 段坪忍以自己经营的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为销售渠道 , 委托佛山市南海区维尔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乐公司)代工 , 生产“咔哇潮饮”饮料 , 其配方中添加有γ-丁内脂 。
2017年8月21日 , 当地警方会同食药监部门 , 在维尔乐公司起获饮料及半成品19154箱 , 计8097240瓶 , 折合22.26741亿毫升 , 市值1530万元 。 另起获盛装过γ-丁内脂的空桶5个 。
经侦办单位委托鉴定 , 起获的饮料和空桶中检出γ-羟基丁酸 , 这是一种毒品 , 饮料里面的这种毒品 , 是由所添加的食品香料γ-丁内脂水解而来 。
今年年初 , 佛山中院以此认定段坪忍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而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 认定维尔乐公司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判处罚金15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参与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
该判决受到人们的质疑 。 但佛山中院也有苦衷 , 因为 , 此案有公安部禁毒中心毒品实验室负责人花镇东作证 , 其证言详细讲述了γ-羟基丁酸的来历和危害 。
据花镇东介绍 , γ-羟基丁酸属于我国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 , 大剂量使用会导致强烈的麻醉效果 , 记忆会受到损害 , 服用超过10克可能致死;小剂量使用也有危害 , 有一定的兴奋和致幻作用 , 类似于摇头丸 。
因此 , 2001年我国将它列为二类精神药物进行管理 , 2007年将其列为一类精神药物 , 进行管制 。
维尔乐公司生产车间
段坪忍|四川男子段坪忍被判制贩毒品罪存疑 国标食品添加剂致无期徒刑
本文插图

问题是 , 饮料里面的γ-羟基丁酸 , 难以认定是生产者添加进去 , 只能认定的是添加在饮料里面的γ-羟基丁酸是由γ-丁内脂分解而来 , 而γ-丁内脂 , 却是原卫生部《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允许添加的食品用香精 。
对此问题 , 花镇东给出的方案是 , 按照规定 , 如果需要添加 , 必须是食用级的 , 其生产厂家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 , 工业用的γ-丁内脂肯定是不允许添加进食品饮料 。
与花镇东证词揭示的相同事实 , 是北京化工大学丁胜涛教授在解答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闫小波律师咨询时出具的《专家意见书》中说 , γ-羟基丁酸是一种在中枢神经系统中发现的天然物质 , 亦存在于葡萄酒、牛肉、柑橘属水果 , 也少量存在于几乎所有动物体内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