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数名男子当街裸奔,涉事广场:警方已介入
2020-08-31 17:14 来源:澎湃新闻https://www.sohu.com/a/415777907_260616?spm=smpc.home.top-news4.6.1598890796107jpmWUGe&_f=index_news_17【湖南】辣眼睛!长沙多名男子疑因业绩不达标集体上街裸奔8月31日 , 网传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华海3C广场附近有多名男子裸奔 , 警方已介入 。
长沙一广场疑有男子因业绩不达标裸奔 。图片来源:网络31日 , 涉事广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 事发时广场工作人员有进行制止 , 目前该事件正由朝阳街派出所处理 , 还在调查中 , 不便透露更多 。 该工作人员表示 , 这件事“和广场没有关系” 。裸奔男子是否是因为业绩不达标而被罚裸奔?该工作人员表示 , “乱讲的 。 ”同日 , 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朝阳街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 具体情况需要来派出所了解 。网传截图显示 , 有人称“8月份业绩销量不达标 , 整个部分(门)罚裸奔电脑城一圈 。 ”网传视频显示 , 五名男子在华海3C广场附近奔跑 , 有男子用布遮挡住隐私部位 。据触电新闻报道 , 事发后安保进行制止并报警 。 相关单位已介入调查 。针对裸奔事件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曾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 猥亵他人的 , 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 情节恶劣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若裸奔过程中同时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裸露镜头等淫秽信息的 , 则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或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 最高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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