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菜场售卖“野生青蛙”,谁还在心存侥幸?

新京报文 | 张田勘“徒法不足以自行” , 只有真正让捕捉、售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者付出代价 , 才能形成持久震慑 , 打消商家的侥幸心理 。武汉菜场售卖“野生青蛙”,谁还在心存侥幸?
▲图片来自视频截图 。最近 , 随着大中小学生分批开学 , 生活逐渐恢复正轨 , 武汉街头的烟火气时常登上热搜 , 网友们也纷纷送上祝福 。 但这其中 , 却出现了个别不合时宜的景象 。 据澎湃新闻报道 , 在武汉的天声街菜市场、长春路菜市场 , 有多个商家贩卖野生青蛙 , 价格每斤25元到30多元 。 当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称 , 知情者可举报 , 将派工作人员去调查 。首先要明确的是 , 捕捉、贩卖、食用野生青蛙是违反多种法规的 。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 , 要保护“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 青蛙就是其中之一 。同时 , 今年颁布实施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也要求 , 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 , 必须严格禁止 。 对违法行为 , 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 无疑 , 捕捉、贩卖、食用野生青蛙将会受到法规的从重惩处 。为什么野生动物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 原因当然有多种 , 但根本原因是 , 基于科学和理性 , 人们认识到人与自然、动植物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 。 如果保护这种关系 , 对于人类和自然来说 , 会一荣俱荣;破坏这种关系 , 则会唇亡齿寒 。尽管到目前为止 , 新冠病毒源自哪里和哪种动物尚无确切结论 , 但不抓、不卖、不吃野生动物某种程度上 , 早已成为社会共识 。青蛙对于人类来说 , 本质上是有益动物 , 捕食野生青蛙对生态造成的损害更大 , 由此也会波及到人 。 我国共有青蛙180多种 , 它们是杂食性动物 , 既吃苍蝇、蚊子 , 也吃螟虫、蝼蛄、叶蝉、稻飞虱等害虫 。 青蛙在幼虫(蝌蚪)时期 , 一天可吃掉100多只孑孓 , 成熟后每天可吃掉害虫70多只 。 每只青蛙一年捕食害虫可达15000余只 。 青蛙的这些行为首先是可以帮助粮食增产 , 其次可以减少农田撒放杀虫剂 , 以保持绿色生态 。因此 , 人类有很多理由保护野生青蛙 , 但没有一个充分理由捕食青蛙 。 无论是华南海鲜市场还是新发地市场的疫情 , 都警示人们 , 海鲜市场、农贸市场是疫情传播的高风险场所 , 要尽可能地把好入口关 , 防止携带风险的动物、食品进入市场交易 , 这是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基本要求 。当然 , 在利益面前 , 难免会有一些商贩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 而野生青蛙出现在市场上 , 也说明监管的确存在一些漏洞 。 这也提醒各地 , 尤其是有食用野味陋习的一些地方 , 要持之不懈地加强农贸市场的监管 , 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执行和处罚力度 。由于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涉及非法生产、经营、猎捕、交易、运输等诸多环节 , 所以这也需要多部门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 密织监管之网 , 从源头上堵住非法野味交易与消费 。“徒法不足以自行” , 只有真正从制度上严控 , 强化监管职责 , 让捕捉、售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者付出代价 , 才能够持久形成震慑 , 扭转个别商贩的违法冲动 , 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 , 一方面 , 要尊重自然法则 , 敬畏生命伦理 , 自觉革除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 。 得看到吃野味不只给自己的健康和安全带来风险 , “野味链条”的存在也会给他人、社会带来额外的隐患;另一方面 , 要努力做一名城市的守护者 , 对售卖野生动物的商铺、餐厅 , 要及时举报 , 铲除捕食、买卖野生动物的“隐秘角落” 。保护野生动物 ,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如果说此前是一种“愿景” , 那么如今早已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规则 。 监管部门、商家、消费者 , 对此要多些敏感、多些行动、多些较真意识 , 共同去维护这一共识 。□张田勘(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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