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重大变革!基金销售规则明确,支持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客户!杜绝诱导频繁申赎,从业人员负面清单也出炉( 二 )


四是细化完善销售业务规范 。 推动构建基金销售机构长期考核机制;明确行业客户维护费收取上限 , 夯实行业持续发展基础 。
五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 取消宣传推介材料事前备案要求 , 改为基金销售机构内部审查并存档备查;将独销机构部分重要事项变更从事前备案调整为事后备案 , 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 。
证监会表示 , 本次修订的基本思路是 , 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 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 , 坚守资金和交易安全、销售行为合规性底线要求 , 严格落实销售适当性 , 着力提升基金销售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和合规风控水平 , 强化树立长期理性投资理念 , 积极培育基金行业良性发展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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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独销机构可以销售基金?
规则强化了基金销售活动的持牌准入要求 , 厘清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基金服务机构职责边界 。 其中 , 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允许独销机构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
根据规定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是专业从事公募基金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不得从事其他业务 ,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申请注册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 , 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采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组织形式;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架构和经营范围;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 , 不得以债务资金、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 , 境外股东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高级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熟悉基金销售业务 ,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等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设立分支机构 , 应当连续开展基金销售业务3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基金销售日均保有量不低于100亿元;具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 内部控制完善 , 能够有效控制分支机构风险;制定合理明晰的分支机构设立规划;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最近1年没有被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处于整改期间 , 或者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拟设立的分支机构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 , 有符合规定的办公场所、安全防范等设施 ,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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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诱导投资人短期申赎、频繁申赎行为
规定明确 ,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了解投资人信息 , 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和风险匹配原则 , 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担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 , 把合适的基金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人 。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 , 引导投资人充分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 投资人购入基金前 ,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提示投资人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提供有效途径供投资人查询 , 并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向投资人揭示投资风险 。
同时 ,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推动定期定额投资、养老储备投资等业务发展 , 促进投资人稳健投资 , 杜绝诱导投资人短期申赎、频繁申赎行为 。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 ,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除外 。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过往业绩的 , 应当同时登载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 展示的任意业绩区间均应当超过6个月 。
证监会要求 ,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 , 应当以显著方式特别声明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不得以明示、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承诺产品未来收益 。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经理过往业绩的 , 应当客观、准确登载该基金经理与产品投资相关的任职情况 。 相关过往业绩原则上应当覆盖该基金经理管理的全部同类产品的过往业绩 , 不得片面选取特定或部分产品、特定或部分区间过往业绩进行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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