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医患矛盾,民法典给“医闹之痛”开出新处方|民法典与百姓生活|缓解医患矛盾,民法典给“医闹之痛”开出新处方|民法典与百姓生活( 三 )




“检察机关在办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时 , 除了关注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 , 还应注重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 。”张艺馨说道 , 要将民法典理性又温情的一面践行在日常检察工作中 , 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幸福生活 , 让医者多一份关心 , 让患者多一份理解 。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 还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领域出现的新情况 , 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张艺馨告诉采访人员 。


“民法典第1219条特别规定了医院对患者的说明义务 , 第1225条规定了妥善保管病历及提供查询的义务 , 第1226条规定了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的义务 , 第1227条规定了禁止给患者‘过度检查’的相关内容 。”张艺馨介绍说 , 这些规定都能有效缓解医患矛盾 ,   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 让患者去医院看病看得放心 , 买药买得安心 。 


“医疗损害责任适用于过错原则 , 除民法典第1222条规定的推定过错情形外 , 患者应当就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张艺馨解释道 , 1222条明确规定了患者所受损害需是在诊疗活动中 , 同时将遗失病历及违法销毁病历情形作为过错推定的法定事由 , 较侵权责任法而言更为细化和完善 。“此条款适当减轻了患者的举证责任 , 有利于患者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


“民法典这些规定都能有效防止医生被医闹所伤的悲剧 。”张艺馨说 ,   以暴泄愤的方式绝不可取 , 患者及家属应当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来源:检察日报客户端
文字:李春薇
视频:智纯

编辑:要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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