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医患矛盾,民法典给“医闹之痛”开出新处方|民法典与百姓生活|缓解医患矛盾,民法典给“医闹之痛”开出新处方|民法典与百姓生活( 二 )


 


 
“民法典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务人员所享有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都被纳入到民法典的保护中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检察官助理张艺馨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民法典第1228条规定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干扰医疗秩序 , 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 , 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 ,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医闹行为严重妨碍了医疗秩序 , 侵害了医护人员身心健康 , 违反了上述条款的规定 , 轻者 , 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重者 , 则可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在张艺馨看来 ,   民法典将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纳入保护范围 , 不仅仅是一扇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保障门” , 更是一种尊医重卫时代新风尚的引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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