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木含新绿,仙葩吐旧枝”( 二 )
《纪年考证》时间跨度长,人物包罗众,具有了陕派律学家全书的品质 。从1820年薛允升出生始,至1945年萧之葆去世止,时长126年 。前部主要为陕派前辈的活动,包括王鼎、王治、王灃中、张叙、张承谏等,可称为陕派前传;后部进入民国,大抵是作为遗老的陕派的行止,有弃官归隐的,有出仕民国的,属于尾声,如高祖培、段维、吉同钧、萧之葆等 。而主体部分,是陕派从晚清到民国的历史际遇 。
《纪年考证》树起了陕派群像,少见的大阵仗,荟萃成一个群英谱 。集中展现了陕派人物出生、入仕、升职、外放、回京、逝世,年资大小、入部早晚、师承关系、交还往来,各不相同,错落有致,构成了一个时空复合的网状结构 。这些法律人物,生于八百里秦川,聚首在京师刑部,既是上下级,又是师生,还是同乡,同声又同气,诗酒酬唱,援引提携,切磋砥砺 。个人遭际不同,政治或学术立场或异 。但在《纪年考证》中,其道德品性、学术文章鸿纤毕现 。他们在传统法到近代法的重大转型中的立场及观感,以及他们史诗般的、从出现到消亡的全过程得到集中展现 。尤以陕派的开创者薛允升、中坚赵舒翘、殿后者吉同钧出现的频率最高,他们代表着兴与衰的端点 。学术渊源属于陕派的沈家本,其出镜率也颇高 。盖他是圈中人,薛允升、赵舒翘、吉同钧等的成就与贡献,有赖他的推戴和总结;其著述有赖他的推阐和刊刻 。《纪年考证》还以附见的形式,展现了豫派律学的大概情况,这为研究豫陕两派律学的关系、交流及相互影响提供了线索 。
《纪年考证》撰写历时十余年,搜集文献300余种,直接征引200余种 。除基本史料如薛允升《唐明律合编》《读例存疑》,赵舒翘《慎斋文集》《提牢备考》《温处盐务纪要》,吉同钧《乐素堂文集》《审判要略》《秋审条款讲义》外,还涉及官修实录、史传、官报、档案、方志、书札、诗集、年谱、墓志、回忆录、笔记、日记等各种史料,做到了巨细无遗,且取精用宏 。
考订精审是《纪年考证》的一大特征 。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讲:“做年谱不是很容易的事情……谱主的事迹,不是罗列在一处的,我们必须从许多处去找 。找来了,不是都可以用的,我们须选择 。择好了,不是都是真实的,我们必须辨别 。辨清了,不是都有年代的,我们必须考证 。考定了,不是可以随便写上去的,我们必须用简洁的文字,按照法则去叙述 。至于无年可考的事迹、言论,怎样去安排?帮助正谱的图表,怎样去制造?谱前应从何时说起?谱后应到何时截止?种种困难,都须想方法解决 。倘使不能解决,便做不成年谱 。”在这些方面,作者作了下述努力:
一是注意自撰年谱的自我粉饰成分,盖这类年谱多由谱主子孙或门人、亲故所撰,或掺杂虚美阿谀之词,需要作一定的辨别 。二是多方求证,既关注材料的共性,也要存异,防止编者的倾向性夹杂其中 。办法是让资料说话,而不是编者作过多评价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说:“本来做历史的正则,无论那一门,都应据事直书,不必多下批评 。一定要下批评,已是第二流的角色……做传如此,做年谱也如此 。”遵循传统史学的这一“正则”,是本书贯彻始终的一大原则 。盖作年谱不是撰写著作、论文,应以事实铺陈为极则,不应夹杂作者的分析或推测,以实录为上 。
为撰写《纪年考证》,作者走访了陕派的后裔,到陕派的故居、仕宦的地方调研 。赵舒翘有《游焦山》诗:“我与名山有旧盟,高僧相遇恰同庚 。逃禅便觉风尘远,住世须将宇宙擎 。江寺懒寻铭瘗鹤,海隅愤指浪翻鲸 。彼苍未许林泉福,解缆匆匆负此行 。”为此作者去了镇江焦山,在摩崖石刻中找到题诗的石刻 。
《纪年考证》将是读者查阅求证的案头工具书 。陕派之人、事、言、行皆可以从中索得 。巨大的信息量将使它成为读者的资料渊薮,因此应有个人名索引,或再加一个案件、事件索引,也未尝不可 。
作为陕西人,作者不仅有心灵上的相通,更兼他是史学出身,有深厚的史学功底和研究素养,陕派律学家能有这样的乡党为他们树碑立传,或许是他们最大的“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