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万象|一女子因家庭纠纷跳河轻生,众人沿河顺流奔走救援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陈海峰 实习生 陈怡然
社会万象|一女子因家庭纠纷跳河轻生,众人沿河顺流奔走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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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晚上10时许 , 永城市法院干警张振和朋友丁恒、胡文振、梁家辉、杨帆、王为在中原路沱河大桥(又称网红桥)游玩时 , 突然遇到一名女子跳河轻生 , 张振一行人立刻报警并展开施救 , 与赶来的公安民警、救援队合力救出轻生女子 。
“当时情况紧急 , 我们发现她跳下水后马上报了警 , 但因为没有专业救援设备 , 天黑水急 , 我们也无法贸然下河救人 , 只能打着强光手电筒寻找她漂在水里的踪迹并向下扔漂浮物 , ”张振说 , 当时他赶忙抓起车里的救生衣扔给轻生女子 , 一是想让她抓住点东西不要沉了 , 二是救生衣背后的反光板可以更好的反射手电筒的光 , 便于众人寻找女子的具体位置进行施救 。
尽管张振和朋友们不停的将浮木、绳索扔向该女子并大声喊话劝导 , 但由于女子一心求死 , 并未抓住任何漂浮物 , 沿河顺流而下 。 “当时我们在追踪她的路上一个路段正在施工 , 但本着救人要紧的念头 , 我们对着防护铁皮一顿猛踢 , 把铁皮都踢烂了 , 我们都没办法顾及 , 又极力向落水女子的方向奔跑 。 ”张振说 。
很快 , 接到报警电话的民警与救援队火速赶来 , 张振和朋友一直不停地和救援队报告该女子的实时位置 , 在他们的协助下 , 救援队佩戴专业的救援设备看准时机跳水救人 , 两名救援队人员成功将轻生女子救出 。
经询问得知 , 该女子由于家庭纠纷原因产生了轻生的想法 。 经过大家反复劝说和安抚 , 该女子最终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
张振表示 , 遇到有人落水或是其他紧急情况时 , 应先审视周遭环境和自身救援条件 , 不可贸然下水救人 , 应根据不同情况与众人合力施救、科学施救 。
【社会万象|一女子因家庭纠纷跳河轻生 , 众人沿河顺流奔走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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