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木含新绿,仙葩吐旧枝”
“古木含新绿,仙葩吐旧枝”
在法律人眼里,律学家是底线的伦理家、沉郁的文章家、有规则概念的循良之吏
□在法律人眼里,律学家是底线的伦理家、沉郁的文章家、有规则概念的循良之吏,他们才更应受尊敬、受欣赏、受推重 。为律学家群体做年谱,树碑立传,这正是《纪年考证》的价值所在 。《纪年考证》树起了陕派群像,荟萃成一个群英谱,其道德品性、学术文章鸿纤毕现 。他们在传统法到近代法的重大转型中的立场及观感,以及他们史诗般的、从出现到消亡的全过程得到集中展现 。
“东风入帘幕,生意满林畦 。古木含新绿,仙葩吐旧枝 。”出自南宋薛季宣的《丙子岁春》 。春天带来的生意,虽在林畦,而周围的古木新绿、仙葩吐枝,为之添彩,更令人动容 。近读闫晓君教授新著《陕派律学家事迹纪年考证》(法律出版社2019年,下称《纪年考证》),让人油然而生“古木含新绿,仙葩吐旧枝”之感 。
2020年,恰逢陕派律学的创始人薛允升(1820年至1901年)200周年诞辰 。盖伦理家之生,世人因以感知世道人心,其死,人或忧念世道人心从此无人阐扬 。文章家之生,世人因以获得佳作名篇以欣赏;其死,人或担心世间恐再无精品 。循吏之生,世人因以获得善治良法;其死,世人或忧虑家国治道不再、良法沦亡 。而法家(法律家)之生,尽管于法律(法学)知识生产影响甚巨,世人因以获得理性精神、规则意识、正义观念等等;其死,世人的反应却并不大 。千百年来,律学一直被边缘化,律学家也不受重视 。在一个没有法律家治国传统的国度,律学家生死不过尔尔 。然而在法律人眼里,律学家是底线的伦理家、沉郁的文章家、有规则概念的循良之吏,他们才更应受尊敬、受欣赏、受推重 。为律学家群体做年谱,树碑立传,这正是《纪年考证》的价值所在 。
【“古木含新绿,仙葩吐旧枝”】《纪年考证》940多页,砖头般厚重,内容翔实真纯,令我感佩不已 。作者对陕派的研究,一方面是出于学者、尤其是一个陕籍学者的自觉,另一方面是受“吴建璠之问”的刺激 。作者在书序《关于陕派律学》中引述道:
大约15年前,在一次法史界同仁的聚会中,有人提出一个问题:沈家本在一篇文章中说,光绪初年律学家分豫、陕两派,豫派以陈雅侬、田雨田为代表,陕派以薛允升、赵舒翘、张成勋为代表 。他问,两派除沈氏指明的律学家外还有哪些人,各有哪些代表作,两派的分野何在,对清代法律发展有何影响 。大家相顾茫然,答不上来,一致认为这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然而15年过去了,我还未见有哪位学者就这个问题提出过一篇论文 。
要回答“吴建璠之问”,非下专门的功夫不可 。没有热忱、没有定力是无法做到的 。《纪年考证》将研究带向了一个新境界:触角变深、视野变宽、高度提升 。
薛允升、赵舒翘在《清史稿》《清史列传》以及陕西省志中均有专传,但一般只记述传主的生平大要,而年谱对谱主言行的记述更加细致,内容也更加丰富 。更兼年谱有一种文体的优势,它集纪传体和编年体两类史书于一体,体裁既特别,功用也更著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云:“方志,一方之史也;族谱家谱,一族一家之史也;年谱,一人之史也 。三者皆为国史取材之资,而年谱之效用,时极宏大 。盖历史之大部分,实以少数人之心力创造而成 。而社会既产一伟大的天才,其言论行事,恒足以供千百年后辈之感发兴奋,然非有严密之传记以写其心影,则感兴之力亦不大 。此名人年谱之所以可贵也 。”年谱通过“详密”以“写”谱主之“心影”,以感兴后人,故其效用极为宏大 。
作者从陕派单人年谱做起,最早撰写《吉同钧年谱》,不久又写作《赵舒翘的庚子年》,在谱主的重要年度,通过逐月逐日纪事的方式,来显示其遭际 。尤其将与谱主有关的政治大事同时列出,以使人明了其时代背景 。但作者很快就发现:对于学派群体的研究而言,单谱的局限性很大,合谱也许是最佳选择 。梁启超云:“从前有许多人同在一个环境,同做一种事业,与其替他们各做一部年谱,不如并成一部,可以省了许多笔墨和读者的精神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单谱不仅徒费笔墨、浪费读者精力,而且容易走向孤立,案件、事件的呈现容易被支离割裂;陕派既然是“许多人同在一个环境,同做一种事业,与其替他们各做一部年谱,不如并成一部” 。《纪年考证》看似爆发性的成果,实际是多年默默的累积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