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籍劳动者 在青岛就业创业可享受这些补贴( 二 )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 。其中,对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者,补贴标准提高到1.2万元;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3人及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且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3万元 。创业实体通过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选择“就业创业”模块的“就业网办”进入“单位业务”,点击“创业扶持”板块“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目进行申领 。
每天100元
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费补贴
对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照青人社字〔2020〕57号文件有关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
对参加线上培训的,依据参加线上培训学时数,按照每学时5元的标准给予线上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对参加线下培训的,按照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 。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与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行同步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在申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时,同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申请表》 。具体申领程序按照青人社规〔2019〕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
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详情可拨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生服务热线12333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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