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小民巨额贪腐资产到底有哪些 近17亿元已追缴( 二 )


全力追缴涉案财物,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违纪所得和违法所得一起查,不法利益和国家损失一起追,努力做到应追尽追、颗粒归仓 。 
“如果我们办一个案件只查清了事实,而没能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不能算是一个成功的案件,老百姓也会不满意,还可能导致腐败分子产生‘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的侥幸心理 。”李艳茹说 。 
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违纪违法所得 。对被审查调查人违规违纪违法所得财物,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收缴、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对涉嫌职务犯罪所得财物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陆续制定出台了《中央纪委机关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操作规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细化涉案财物的查扣、移交、保管、处置、监督管理各个环节,对工作全流程进行严格规范 。 
“涉案财物一般包括大额现金、贵重物品、银行卡、存折、票据、合同、房产、汽车、贵金属、玉石、字画等,其形式不同,纪检监察机关的追缴方式也有所不同 。”李艳茹介绍了四种常见的追缴方式:一是直接收缴 。对于腐败分子收受的钱款、银行卡、理财产品等,经与司法沟通协商,全部随案移送 。二是拍卖追缴 。对于车辆、家具、贵金属、字画文物、大型摆件等,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按鉴定价格先行移送钱款 。对可流通变现的物品,进行拍卖处置,委托三级以上资质拍卖行或第三方平台进行拍卖,所得钱款上缴国库 。三是督促退缴 。对于未足额上缴的涉案财物,通过思想教育要求或责令本人、亲属、相关涉案人足额退缴 。四是挽回损失 。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党员干部通过职务影响收受财物,同时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还要一追到底,督促和责成有关部门挽回经济损失 。 
赖小民案涉案财物数量大、种类多,据赖小民案专案组介绍,审查调查过程中,审查组依法对赖小民办公室、住宅、财物藏匿地等涉案场所进行了搜查,对涉案现金、贵重物品、房产、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查封、扣押,对相关银行、证券、保险账户进行了查询、冻结 。对不便搬运、保存及价值不大仍需进一步核实的部分物品原地封存 。审查期间,相关涉案人员主动上交了部分涉案财物 。审查组全力开展追赃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华融公司的协调沟通,多措并举对资产、资金进行变现、追缴 。截至目前,赖小民案涉案财物近17亿元已追缴到位,剩余款项因涉其他在办案件正在追缴中 。 
纪检监察机关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赖小民犯罪所得财物,随案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系违纪违法所得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收缴,上缴国库 。 
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推进金融反腐 
金融领域腐败往往与金融市场风险交织在一起,一旦处理不当容易诱发系统性风险,对金融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金融领域反腐必须精准拆弹,要严格防止在金融反腐中引发次生风险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和银保监会党委全力支持下,我们在赖小民案的查办中,按照‘三不’一体推进的思路,坚持从查清事实、追赃挽损、防控风险、弥补漏洞、重塑生态五个方面同步发力,既维护了党的队伍的纯洁性,维护了纪法的严肃性,也有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体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欣然说 。 
赖小民案暴露了金融领域的制度和监管漏洞,警示必须加强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国有金融企业“一把手”的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 
针对赖小民系列案件中“一把手”作案、内行作案、团伙式作案等特点,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深入查找金融风险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对利用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权、国有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权、信贷资源配置权、重大项目审批权等以权谋私、靠企吃企、损公肥私的腐败分子严肃果断查处 。纪检监察组还指导华融公司以赖小民系列案件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线索为主干,重点针对各级“一把手”,先后查办一批案件,狠刹内部公关送礼的歪风,纠治贪图享乐的顽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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