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监察|杨秀珠、闫永明……从10个案例看“天网行动”成效

中央追逃办成立以来 , 连续组织开展天网行动 , 统筹协调有关部门 , 集中力量资源开展追逃追赃 。 2014年至2020年6月 , 全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 , 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75人、红通人员348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 , 追回赃款196.54亿元 , 有效削减了外逃人员存量;其中 , 国家监委成立以来 , 共追回外逃人员3848人 , 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306人、红通人员116人、百名红通人员8人 , 追回赃款99.11亿元 , 追回人数、追赃金额同比均大幅增长 。 扎实的数据背后 , 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追逃追赃领域治理效能的提升 , 彰显着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
案例1 杨秀珠案:从死也要死在国外到无条件回国接受法律惩处
地方监察|杨秀珠、闫永明……从10个案例看“天网行动”成效
文章图片

2016年11月16日 ,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 , 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浙江省追逃办密切协作 , 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 。
2016年11月16日 , 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 。 外逃13年、逃窜6个国家、申请3次政治避难……杨秀珠脾气倔强、性格固执 , 加之亲情淡漠 , 曾一度抱着死也要死在国外的顽固对抗心理 。
针对此案特点 , 中央追逃办将该案确定为劝返、遣返、异地追诉三管齐下、以劝返为主的追逃策略 。 在办案机关精心准备下 , 中方向外方提供了大量证据 , 有条不紊地推进异地追诉 , 挤压杨秀珠的生存空间 , 瓦解其宁死不归的顽固心理 , 为劝返打下基础 。 在漫长而艰难的追逃过程中 , 办案机关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她的信息 , 一刻也没放松过 。 为推进杨秀珠案 , 2014年以来 ,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直接指挥下 , 中央追逃办召开了80余次协调会和推进会 。 最终 , 杨秀珠在无处可逃、无钱可花、无人可靠的情况下 , 不得不放弃了徒劳无功的最后挣扎 , 要求无条件回国接受法律惩处 。
点评:杨秀珠案是近年来最艰巨、最复杂 , 也是最成功的境外追逃案件之一 。 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 , 我国司法、执法和外交等部门与多个国家密切合作 , 开展异地追诉、遣返等工作 , 启动对有关人员的反洗钱调查 , 保持多渠道、全方位追逃高压态势 。 杨秀珠案形成了追逃过程完整、战法丰富并具有借鉴意义的国际追逃工作经验 , 是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标志性案件 , 也是中外反腐败执法合作的典型案例 。
案例2 闫永明案:综合运用多种执法合作方式手段的典型案件
地方监察|杨秀珠、闫永明……从10个案例看“天网行动”成效
文章图片

2016年11月12日 ,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 , 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 , 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 。
百名红通人员第5号闫永明 , 原是吉林通化金马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 2001年11月 , 他潜逃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
在该案追逃追赃过程中 , 中澳、中新执法部门全力开展合作 , 综合运用多种方式 。 中澳合作方面 , 根据中方提供的强有力证据 , 澳方依法冻结闫永明在澳资产 , 罚没款全额返还中方 。 中新合作方面 , 新方对闫永明开展反洗钱调查 , 充分探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 在联合执法的强大压力下 , 经过32次正面交锋 , 终于使闫永明认识到回国投案、退缴赃款是最好的选择 。 2016年11月12日 , 潜逃海外15年的闫永明结束了逃亡生涯 , 回国投案 。 司法机关依法罚没并追缴了闫永明涉案赃款和违法所得收益 。
点评:在司法处理方面 , 闫永明案运用创造性思维 , 找到各方都接受的解决方法 , 使闫永明在中新两国都认罪并受罚 , 推动案件圆满审结 。 该案是中新、中澳执法合作的重大成果 , 是一起综合运用多种执法合作方式手段、探索创造性解决方案的典型案件 。
案例3 姚锦旗案:取得绿卡也难逃被引渡回国的命运
地方监察|杨秀珠、闫永明……从10个案例看“天网行动”成效
文章图片

2018年11月30日 ,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 , 中保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 , 外逃保加利亚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被引渡回国 。
姚锦旗外逃前系浙江省新昌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 2005年12月19日 , 因涉其他案件 , 其涉嫌受贿问题暴露 , 于是仓皇出逃 。 此后 , 他辗转6个国家 , 并以虚假身份获取了外国绿卡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 , 此案于2018年3月交由浙江省绍兴市监委继续开展调查 。 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 , 办案单位3个月内即获得姚锦旗虚假身份和潜在藏匿地等关键信息;10月3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14天后 , 姚锦旗就被保警方逮捕羁押;11月30日 , 姚锦旗被从保加利亚引渡回中国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