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建|“母离千里儿不顾”,如此待老,法院判了!

俗话说:“儿行千里母担忧”,子女离家外出,母亲总是在家深深地挂念着,担心他们是否吃饱穿暖,可相反,外出的子女却往往忽视了母亲,甚至还有将年迈的母亲留在家中不管不顾,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近日,梁平法院巡回审判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对原告唐某的两个儿子石某均、石某建进行了判决,帮助老人安度晚年。
【 石某建|“母离千里儿不顾”,如此待老,法院判了!】原告唐某今年74岁,共生育两个女儿和两个儿子,丈夫今年去世后,体弱年迈的老人便更加孤独无助,所幸两个女儿很孝顺,对母亲细心照顾,可两个儿子石某均、石某建离婚外出务工后,便不与家里联系,更不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让唐某倍感心寒。为此,唐某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二被告经依法传票传唤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借口拒绝赡养老人。唐某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成人,二被告应当承担起赡养母亲的责任。根据原告唐某当地生活的客观实际,判决由被告石某均、石某建从2020年1月起每人每月给付原告唐某赡养费500元。原告唐某住院医疗费(除医疗保险报销外,凭正式票据)由被告石某均、石某建各承担四分之一。
【来源:上饶中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