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夹江法院悬赏公告:提供有效线索,20%奖励!
来源:四川省夹江县法院
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0)川1126执111号
本院在执行李育与杨秀华、王绪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 , 因被执行人杨秀华、王绪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 且存在逃避执行嫌疑 。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 , 有效的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 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绪军 , 男 , 1983年10月30日出生 , 汉族 , 住四川省夹江县漹城镇谢滩村7社 ,公民身份号码511126198310300313 。
被执行人:杨秀华 , 女 , 1963年4月21日出生 , 汉族 , 住四川省夹江县漹城镇工农路二巷9号1栋3楼2号,公民身份号码511126196304212625 。
执行依据:夹江县人民法院(2019)川1126民初1730号民事判决书 , 执行标的额36335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如果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 , 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 , 申请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 。 如果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 , 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 , 申请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 。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 同时 , 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 , 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悬赏期限:自2020年8月5 日零时起至2021年2月4日二十四时止 。
举报电话:夹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8335663407、08335680791
【法制|夹江法院悬赏公告:提供有效线索,20%奖励!】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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