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pTech深科技|国务院送出集成电路政策大礼,中芯和华虹优先受益( 四 )


(二十四)鼓励地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和奖励在集成电路和软件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高端人才 , 以及高水平工程师和研发设计人员 , 完善股权激励机制 。 通过相关人才项目 , 加大力度引进顶尖专家和优秀人才及团队 。 在产业集聚区或相关产业集群中优先探索引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的相关政策 。 制定并落实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引进和培训年度计划 , 推动国家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国际培训基地建设 , 重点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中长期培训 。
(二十五)加强行业自律 , 引导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合理有序流动 , 避免恶性竞争 。
六、知识产权政策
(二十六)鼓励企业进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登记 。 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依法申请知识产权 , 对符合有关规定的 , 可给予相关支持 。 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和软件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
(二十七)严格落实集成电路和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 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 加强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网络环境下软件著作权的保护 , 积极开发和应用正版软件网络版权保护技术 , 有效保护集成电路和软件知识产权 。
(二十八)探索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 。 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计算机(含大型计算机、服务器、微型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所预装软件须为正版软件 , 禁止预装非正版软件的计算机上市销售 。 全面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政策措施 , 对通用软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 加强对软件资产的管理 。 推动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 加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 , 营造使用正版软件良好环境 。
七、市场应用政策
(二十九)通过政策引导 , 以市场应用为牵引 , 加大对集成电路和软件创新产品的推广力度 , 带动技术和产业不断升级 。
(三十)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集聚发展 , 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建设 , 支持软件产业园区特色化、高端化发展 。
(三十一)支持集成电路和软件领域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创新主体建设以专业化众创空间为代表的各类专业化创新服务机构 , 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 , 按照市场机制提供聚焦集成电路和软件领域的专业化服务 , 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 加大对服务于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的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专业化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 , 提升其专业化服务能力 。
(三十二)积极引导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发展服务外包 。 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 , 将电子政务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和数据处理工作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 , 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 , 交由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 抓紧制定完善相应的安全审查和保密管理规定 。 鼓励大中型企业依托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机构 , 成立专业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
(三十三)完善网络环境下消费者隐私及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 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网络化发展 。 在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推广符合安全要求的软件产品和服务 。
(三十四)进一步规范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市场秩序 , 加强反垄断执法 , 依法打击各种垄断行为 , 做好经营者反垄断审查 , 维护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市场公平竞争 。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 依法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
(三十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机构的作用 , 加快制定集成电路和软件相关标准 , 推广集成电路质量评价和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 。
八、国际合作政策
(三十六)深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全球合作 , 积极为国际企业在华投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 鼓励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与海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合作 , 鼓励国际企业在华建设研发中心 。 加强国内行业协会与国际行业组织的沟通交流 , 支持国内企业在境内外与国际企业开展合作 , 深度参与国际市场分工协作和国际标准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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