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土之滨|首例游戏模拟器侵权之争|“率土之滨”获赔150万( 二 )


法官说法
近年来 , 我国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迅猛 , 游戏用户规模越来越大 , 游戏行业实际销售收入迅速 , 在此情形下 , 网络游戏作品的知识产权价值越来越高 , 侵权者的侵权手段也越来越隐蔽 , 以往将网络游戏的不同要素进行拆分保护的方法已经难以准确反映游戏作品的商业价值 。 由于游戏玩法规则、数值策划、技能体系、武将卡牌形象均是一款游戏的核心内容 , 故如何对整体游戏中的关键要素进行保护存在争议 。 特别是出现游戏模拟器这种新兴事物时 , 如何平衡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 在促进游戏产业繁荣、技术进步的同时 , 打击恶意侵权行为 , 保护游戏研发者的正当合法权益已然必要 。 本案对网络游戏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有益探索 , 对推动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同时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类似游戏模拟器的研发者应尊重在先权利游戏的知识产权 , 在创作游戏玩法规则、数值策划、人物形象等核心要素时 , 应当严格把握模仿和侵权之间的界限 。
二是网络游戏同业竞争者应当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原则 , 游戏是商业化的产物 , 在玩家参与游戏并不断升级的过程中 , 游戏公司应获得其合法利益 , 但法律并不保护某种游戏商业模式 ,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是游戏商业模式背后的商业利益或竞争优势 。
三是游戏竞争对手之间彼此进行商业机会的争夺是常态 , 也是市场竞争所鼓励和提倡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攫取竞争对手合法权益的行为 。 对于通过技术创新获取竞争优势和竞争利益的游戏创业者应当秉承包容、审慎态度 , 鼓励新兴业态发展 。 游戏经营者应当通过提供更优质的游戏服务、更高质量游戏产品和更丰富的游戏体验来来提升竞争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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