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迪马股份拟发40亿元供应链ABS 巨人网络一股东收监管函


股票|迪马股份拟发40亿元供应链ABS 巨人网络一股东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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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马股份7月25日 , 重庆宣布 , 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工作 , 即通过计划管理人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并通过该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 采取储架发行方式 , 规模不超过40亿元 。
据了解 , 上述ABS的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对债务人及共同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 。 基础资产的债务人为迪马股份或其并表子公司 , 公司将担任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 。 基础资产的融资人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采购等服务的供应商 。
此外 , 每期ABS预期期限不超过1年 ,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 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 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 。 发行完毕后 , 将申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
迪马股份表示 ,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 , 有利于为上游供应商提供金融支持 , 强化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同时 , 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 优化资产结构 。
【股票|迪马股份拟发40亿元供应链ABS 巨人网络一股东收监管函】
渝股巨人网络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于近日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 中堇翊源于2020年1月22日卖出巨人网络股票141.2万股 , 2020年2月3日买入巨人网络股票120万股 。
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构成短线交易 , 重庆证监局决定对该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如果该企业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 ,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复议与诉讼期间 ,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巨人网络已于2020年2月6日对中堇翊源短线交易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 巨人网络及中堇翊源对此高度重视 , 公司董事会将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 , 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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