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与道德标准需要上层建筑树立标杆

孤烟暮蝉经过一些网友的提醒 , 使我了解到了最近舆论沸沸扬扬的一起事件:7月17日 , 浙江大学发布消息称 , 因努某犯强奸罪获刑 , 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 。在7月17日努某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后” , 依然在朋友圈晒自拍、发布旅游动态等等行为被网友曝光 , 引发舆论声讨 。公平正义与道德标准需要上层建筑树立标杆。公平正义与道德标准需要上层建筑树立标杆

网友们质疑的点有两处:一:根据刑法236条强奸罪的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强奸妇女一人的 , 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而2020年4月17日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努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 。网友们的质疑是为什么努某量刑如此之轻 。二:《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 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 , 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网友们的质疑是为什么对于强奸这么恶劣的违法犯罪 , 浙江大学的惩处办法是选择原有纪律文件中较轻的留校察看而不是直接开除学籍 。 要知道努某已经是应届毕业生了 , 所谓留校察看这个留校还有任何意义么?为什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4月17日就做出判罚 , 而浙江大学的留校察看惩处却迟迟到了7月17日?结合努某是2016学年的应届毕业生 , 毕业季就在7月 , 不免让人产生联想 。网友质疑 , 浙大这种惩处对努某来说等于没有任何惩处 。公平正义与道德标准需要上层建筑树立标准首先第一个 , 关于法院的判决与网友的质疑 。搜索了有关网友们以及一些律师的意见与看法 , 也看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提到 , 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 决定判处的刑罚 。 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 , 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 , 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 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熟悉我 , 关注我很长时间的朋友们都知道 , 我很少参与到突发意外以及刑事案件有关的舆论事件中 , 尤其是很少评论法院判例与量刑 , 因为我不懂 , 也不了解相关案件的细节与调查取证过程 。但我想说 , 作为一名女性 , 对于强奸犯判例达不到《刑法》判罚标准 , 甚至于判罚缓刑 , 是很愤怒和不理解的 。强奸不是冲动型犯罪 , 不是街头打架误伤导致致残什么的 , 强奸犯在犯罪过程中哪有意外和导致不可控后果的因素?强奸作为一种犯罪 , 整个过程不是瞬间完成的 , 要说性冲动最多解释猥亵 , 性冲动怎么解释强奸?对于这种不是冲动和突发意外造成的不可能后果的犯罪 , 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的减少量刑 , 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目的是不是值得商榷?看看努某在朋友圈晒的自拍和旅游以及配合的文字部分 , 尤其是那句我的快乐回来了 , 哪有自我约束和自我反省 。 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 引发舆论沸腾 , 浪费社会舆论资源与公共讨论时间 , 努某的这种表现是配得上“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目的”么?第二个 , 关于浙江大学的惩处标准看似浙江大学按照自己的规章制度办事 , 那请问这种规章制度设计的原则是什么?缓刑可以惩处“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 。 那就是留下了人为的操作空间 。 浙江大学对于学生的处罚办法里并没有规定 , 在学生犯罪被判缓刑后 , 什么条件下可以适用于“留校察看” , 什么条件下适用于“开除学籍” 。这不是留下人为操作空间是什么?现在考四六级作弊 , 都是一律开除的 。 高考作弊是什么结果 , 大家也知道 。 居然到了浙江大学这里 , 触犯刑法被判缓刑都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实在是滑稽 。4月份努某就被判刑了 , 7月份浙江大学才做出对努某的处罚 , 2016学年学生的努某不就是7月毕业么?这就是浙江大学的处罚?这就是浙江大学的学风?在最近几天 , 该事件舆论沸腾之下 , 浙江大学居然回应“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 , 学校高度重视 , 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 。 学校以育人为本 , 致力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 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 , 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 绝不姑息 。 感谢社会各界的建言和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支持 。 ”7月份都快过完了 , 毕业证书到底什么时候发?学位证书到底什么时候发?浙江大学的后续调查要调查到什么时候?是要调查什么东西?是要调查法院判罚文书么?浙江大学什么时候有刑事案件调查权了?浙江大学现在只需要做一件事情 , 那就是做出对努某的处罚最终决定 。我们网友和关心这件事情的所有人 , 都要看看浙江大学究竟对努某做出什么样的处罚 。 也要看看浙江大学究竟发不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浙江大学作为我国的知名大学 , 作为一所985重点大学 , 对于这么严重的犯罪当事人做出对即将毕业的毕业生“留校察看”处罚 , 本身已经够自毁形象的了 。上层建筑更需要树立更高的标杆 , 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标准 。 浙江大学就是我们国家的重点大学 , 我们国家的终点科研机构之一 , 是标准的上层建筑 。浙江大学7月17日针对努某的“留校察看”处罚 , 配得上更高的道德标准和公平正义么?浙江大学的校训是:求是创新 。一份针对努某的浙江大学处分 , 引发社会舆论如此不满 , 浙江大学或许应该对自己的《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好好创新一番 , 不求浙江大学树立更高标准 , 但求浙江大学能够跟上社会的期待与要求 。同时希望浙江大学能够尽快拿出对努某的最终处罚办法 , 不要等到毕业证发了 , 学位证发了 , 再来一个开除学籍处罚 。 浙大校训里有求是 , 求是是否包含追求一个是非公义?司法只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 , 我们社会更多时候是需要提前建立更多防火墙的 , 这种防火墙就是道德标准和约定俗成的社会行为模式 。在我们古代 , 为什么要长期搞德治?因为古代读书识字的人少 , 从上层建筑到底层平民递减 , 古代的上层建筑树立和建立高道德标准 , 建立社会秩序防火墙 , 一路递减到底层平民 , 至少希望到了底层平民的层次能够守法 。古代的上层建筑人士一旦被认为道德败坏 , 那就毁了 。今天我们是依法治国 , 但德治依然很重要 。 比如说全球抗疫 , 在中国我们绝大多数人都遵循抗疫要求 , 戴口罩 , 不聚堆等等 , 抗疫效果不就出来了么 。 美国很多州搞了行政法令 , 要求戴口罩 , 结果人们还是有很多违反的 , 美国现在累积确诊都快400万人了 。为什么出现这种结果?我认为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中美两国人民道德水平不一样 , 我们中国人民知道戴口罩也是为了其他人着想 , 大家一起戴口罩就能防疫抗疫 , 人人努力成为国家抗疫中的一个正面力量 , 这就是高道德感 。美国疫情如此严重 , 美媒采访海滩、酒吧里的年轻人大家都看过这种视频 , 真是“我死后 , 哪怕洪水滔天” , 这就是低级道德感 。 川普都不戴口罩 , 大家觉得美国底层人民会怎么看?那些有戴口罩行政命令的美国各州人民看到川普都不带口罩 , 还会配合州里的行政命令么?这就是道德的作用 。道德标准和公平正义难道不重要么?年年高考要考上浙大多不容易 , 浙大本身就是我们国家学术体系 , 教育体系中的金字塔塔尖之一 , 标准的上层建筑 。一份针对犯罪被判刑的学生的处罚命令 , 引发社会如此不满 , 浙大最应该做的是反思 , 而不是什么继续调查 。政治是众人之事 , 律法是社会行为的底线 。 作为上层建筑就应该要有更高的标杆尺度 。 上紧下松才能造就社会良善 。最后 , 我们等着浙江大学今天的回应 , 等待浙江大学调查后作出对努某的最终处罚结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