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海航基础对关联方担保167亿 董事长鲁晓明等收警示函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7月15日发布了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4号) 。 海南证监局发现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基础” , 600515.SH)存在以下问题:2020年4月30日 , 海航基础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称 , 报告期内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 合计金额7.07亿元;期末对关联方担保余额167.70亿元 , 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的150亿元关联担保限额 。 上述事项均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 也未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第40号令)第二条、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长鲁晓明、总裁陈德辉、财务总监邢喜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 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航基础、鲁晓明、陈德辉、邢喜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 ,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 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 促使公司规范运作 , 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业、旅游宾馆业和房地产开发 。 2016年7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 主营业务变更为各类地产项目的投资与开发、机场的投资运营管理 。 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 , 持股比例为57.56% 。
鲁晓明2018年9月13日至2023年2月25日担任海航基础董事长兼公司董事 。 陈德辉2018年8月17日至2019年4月4日担任海航基础首席执行官 , 2019年4月4日至今担任总裁 , 2018年9月13日至2023年2月25日担任公司董事 。 邢喜红2019年10月29日至今担任海航基础财务总监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第40号令)第二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 , 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 投资者尚未得知时 , 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 , 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 , 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 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 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 , 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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