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风格|新开火锅店装修风格被指抄袭成都知名火锅店 郑恺回应( 二 )


被曝抄袭火锅店在热门榜前列
装修设计已获作品登记书
据了解 , 吼堂老火锅位于太古里附近 , 目前在成都已经小有名气 , 长期排名大众点评成都火锅热门榜前列 。
据袁先生讲述 , 此前他们在装修前期 , 选定了一家有十余年行业经验的资深团队 , 花费近3个月的时间来确定设计稿 , 店铺和品牌设计费高达几十万元 。 “在火锅店初步装修完成时 , 因为对实际呈现后的颜色不太满意 , 我们所有员工还齐上阵 , 一起粉刷墙壁 , 修改配色 , 才最后呈现出现在这个浓烈的红蓝色彩搭配 , 既传统又新潮的老成都风格 。 ”
袁先生称 , 他们在发现此事后 , 一直试图通过各种方式与郑恺取得联系 , 希望能够与郑恺做沟通 , 可是发出去的消息都石沉大海 , 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 “我们希望郑恺作为公众人物 , 能够共同维护原创作品 , 而我们最担心的是 , 如果我们不做任何发声 , 吼堂老火锅极大可能会成为那个被人指摘的抄袭者 。 ”
为保护整个团队为此付出的心血 , 袁先生此前申请了两份作品登记证书 。 登记号为川作登字-2020-F-00099770作品登记证书显示 , 吼堂老火锅平面及VI应用、产品设计的作者及著作权人 , 为成都世纪甲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登记号为川作登字-2020-J-00100634作品登记书显示 , 吼堂老火锅室内装修设计及软装的设计作者为戴朝盛 , 著作权人为成都世纪甲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两份申请均经四川省版权事务中心审核予以登记 , 登记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 。
火锅店律师顾问:
涉嫌侵犯著作权
这样的“店面复制” , 是否构成侵权?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 , 是否构成侵权要看该“权利”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 吼堂老火锅的平面设计、产品设计等经过了发表公示、登记的过程 , 也有相关的登记证书 , 那么该项“作品”是受到知识产权法保护的 。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 , 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 以及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
“而后者郑恺开设的火锅店 , 在招商手册上 , 大范围套用吼堂老火锅的平面设计、装修风格、以及室内装潢方式等 , 让一般消费者容易造成混淆 , 会使原创者的社会评价降低以及产生负面影响 。 只是由于后者的火锅店刚开业 , 这种侵权行为带来的影响还没有扩大 , 但本质上而言 , 并不影响其构成侵权的事实 。 ”付建表示 , 可以先试下与对方火锅店协商 , 寻找合作途径 , 达成“合作共赢” 。 也可以走法律途径 , 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
此外 ,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春海表示 , 从两家火锅店照片来比对 , 不存在著作权侵权问题 , 也说不上不正当竞争 。 “这个看起来也仅仅是怀旧风格相同 , 没有办法主张专有性的权利 。 从风格定位虽然无法通过法律寻求保护 , 但是可以看里面个别素材是否构成作品 。 ”如果在招商手册上套用吼堂老火锅的照片 , 且对外发布 , 黄春海认为 , 可能会构成侵权 。
吼堂老火锅法律顾问、四川衡纵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蒋衡告诉记者 , 仅仅从装修风格寻求法律保护不现实 , 但是火凤祥与吼堂老火锅的不只是装修风格一样 , 而是很多设计的细节、和创意点都一样 。 “在装修上我们花了很多心思 , 两家店在相似度这么高的情况下 , 加上他们的一些推广方案用的是我们店的照片 , 接下来我们准备从涉嫌侵犯著作权的角度来主张我们的权利 。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罗丹妮
【装修风格|新开火锅店装修风格被指抄袭成都知名火锅店 郑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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