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高空抛物老是“全楼买单”?民法典有了全面规定,这种情况将改善

城市里高楼林立 , 同时也伴随着高空坠物的隐患 。 这往往伴随着极大的危险性 , 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 此次民法典对“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明确表态 , 彰显着坚决守护群众头顶安全的立场 , 法条中明确物业管理方的责任 , 也有利于减少伤害的发生 。
民法典|高空抛物老是“全楼买单”?民法典有了全面规定,这种情况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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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新华社发 曹一 作一颗小小的鸡蛋 , 从十几层楼的高处扔下也能砸破头骨 。 而在屡屡见诸报端的案例中 , 被抛出窗外的物品往往比鸡蛋更有杀伤力 。
广东一名仅三个月大的女婴 , 被楼上扔下的苹果砸中头部导致重伤;贵州一个10岁男孩竟从高空抛下一个灭火器 , 楼下干活的女子被砸身亡;甚至夫妻吵架还玩起了“飞刀” , 菜刀、案板飞出窗外……据统计 , 2016年至2018年间 , 全国法院共审结高空抛物、坠物民事案件1200余件 , 其中近三成案件导致了人员伤亡 。
丰台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郭婧芳告诉采访人员 , 高空抛物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 , 查明直接侵权人往往十分困难 , 在民法典出台前 , 此种行为是依据《侵权责任法》处理 。 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 , 如果找不到直接侵权人 , 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 只要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 都应承担补偿责任 。
此次民法典对这一“连坐条款”进行了更为全面的规定 。 郭婧芳认为 , 民法典赋予了相关建筑物使用人在先行给予被害人补偿后 , 可以继续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的权利 。 也就是说 , 补偿行为不再是终局 , 而仅是一种“垫付” , “一人抛物、全楼买单”的情况将得到改善 。
同时 , 民法典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 并将公安机关作为查清案件的责任人 。 郭婧芳认为 , 这是便于动用侦查手段准确查明侵权人 , 对其从高空抛物行为从民事赔偿和刑事犯罪两个角度予以处理 。
除了事后救济之外 , 事前的建筑物管理方安全保障义务也被写入民法典 。 郭婧芳表示 , 如果物业等管理机构没有履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法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 , 物业便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 这能够促使管理方完善管理体系和保障措施 , 减少悲剧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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