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布 这些“美丽新知识”值得拥有
□河南日报记者 孙静
日前 , 国务院正式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 这是对已实施了30年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一次更新提升 。
化妆品作为日常消费品 , 质量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 近年来 , 我省化妆品产业发展迅速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显示 , 截至目前 , 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达85家 , 零售企业约30万家 。
此次公布的《条例》将从哪些方面影响“美丽经济”?消费者的关注热点是否得到解决?7月13日 , 记者通过河南日报客户端搜集了部分爱美人士的问题 , 并就此采访了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 。
Q
该如何辨别品牌、广告真假?
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提醒 , 消费者首先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 , 网购时也要查看商家的资质 , 不要轻信微信等朋友圈购物、国外代购等 , 以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
此外 , 查看化妆品的标签是个辨别真伪的好办法 。 《条例》规定 , 正规化妆品标签除了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地址、使用方法、期限等 , 还要有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以及所有成分 。
《条例》还明确指出 , 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国务院规定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 , 并接受社会监督 。 同时 , 《条例》还严禁化妆品标签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等 。
Q
监管处罚能否责任追究到人?
据了解 , 按照现行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 , 企业责任主体的表述多而不统一 , 此次《条例》首次提出了注册人、备案人的制度 , 明确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承担化妆品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的主体责任 。
《条例》还明显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 如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委托未取得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等行为 , 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罚款 。 并将处罚落实到人 , 对严重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等 , 可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 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Q
网购化妆品出现质量问题该找谁?
随着美妆博主、直播带货等新销售方式出现 , 网购化妆品越来越热 。 但网上购物牵涉生产方、平台方、经营者 , 出现问题责任算谁的?
对此 , 《条例》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 并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 。 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化妆品的经营者也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所经营化妆品的信息 。
【化妆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布 这些“美丽新知识”值得拥有】同时 , 若电子商务平台发现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有违反《条例》规定行为的 , 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区的药品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 , 应当立即停止平台服务 。
如果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没有依照规定履行实名登记、制止、报告等管理义务的 , 将由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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