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融媒体|5年前他非法采矿大难不死 5年后偷运矿渣并殴打举报者( 二 )


但在之后的调查中 , 民警发现朱建某所说的合同 , 只是一份与寺口村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 , 2004年开始每4年一签 , 土地租赁总价为850元/年 , 但2012年时一口气签了30年 。
浙报融媒体|5年前他非法采矿大难不死 5年后偷运矿渣并殴打举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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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员正在矿区调查情况
这一行为在一些村民看来 , 无异于是为偷运矿渣打的“掩护” 。
“我们跟国土部门、检察院等联合调查后 , 发现朱建某运输的并非渣土 , 他存在偷运矿渣用于买卖的嫌疑 , 且基本确定了下游的买家 。 ”朱圣凯表示 , 该矿区此前是国营 , 1993年停止开采 , 后来转成私人承包 , 2008年前后停采以后进行了封闭 。 可以说 , 矿区的废渣属于国有资产 , 朱建某偷运废渣的行为涉嫌盗窃 , 若还偷偷采矿 , 还将涉嫌非法采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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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 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
而就在调查过程中 , 民警注意到 , 朱建某曾因非法采矿多次被处理过 。 2015年11月 , 寺口竹坑矿区的废弃萤石矿矿洞发生坍塌 , 事故原因为4人非法盗挖不慎挖断支撑矿区的木枝所致 , 造成2人死亡 , 另外2人侥幸逃出 , 1人受伤 , 1人无碍 。
而朱建某 , 正是那个侥幸逃生 , 且毫发无伤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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