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社会舆情,从过去香港工人可随时不上班说起

法律和社会舆情 , 从过去香港工人可随时不上班说起香港的工厂是从1960年代开始多了起来 , 主要是把生产的产品输出到美国 , 最初是塑胶花 , 香港首富李嘉诚就曾经做塑胶花的生意 , 他是潮州人 , 在香港潮州人是做五金塑胶生意的 。李嘉诚很有生意头脑 , 听说李嘉诚曾经把美国客户带到朋友的工厂参观 , 因为自己的工厂不够大 , 他是为了增加美国客户对自己的信心 。在当时的香港 , 家里有一部旧的手动塑胶机就可以当老板请人 , 他是替工厂加工塑胶花的 。还有香港的家庭妇女也可到工厂拿一些安装塑胶花的工作在家里做 。 那个时候 , 在住宅楼下有不少小工厂 , 甚至楼上的住宅单位也有做工厂 , 在家里放一二台机器 , 机器上面做一层阁仔当睡床 , 是很常见的 。那个时候是自由竞争的时代 , 还没有最低工资的规定 , 老板和工人约好一天工资的计算方法就可以上班了 。这个制度能够顺利运行 , 是香港法律有很严格的防止欠薪的制度 。 老板在工资结算期后的7天内必须发工资给工人 。当时香港的工厂是实行日薪制 , 每月15日和月终的最后一日是工资结算期 , 工厂发工资多数是在每月的20日和5日 , 香港叫做出粮日 。 一些年轻男工人有时候一个月只做几日工 , 而出粮日一定上班 , 为了拿工资后去玩 。当时香港工厂的日薪制 , 老板是可以叫工人明天不要他 , 或暂时停工 。 而相反的 , 工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上班 , 上班有工资拿 , 没有上班当然没有工资 。为了鼓励工人上班 , 工厂会有勤工奖制度 , 工人没有缺勤的话 , 半个月的工资期多一天的工资 。香港的法律是站在老板和工人的中间 , 老板可随时叫工人停工 , 而工人就可以随时不上班 。而对老板欠薪香港政府严格制裁 , 老板不会为了半个月的工资而做出违法的事 。工人在工厂工作 , 如果无意中损坏工厂设备 , 老板可以扣薪 , 但最多不可以超过300元 。 至于工人不加班要向老板赔偿几千几万元的损失 , 在香港不可能发生的笑话 。法律贵在公平中立 , 而主要是严格监督老板不要违法 。在1965年香港的塑胶花工厂曾经发生罢工的工潮 , 而在1970年代就很少发生 , 因为工厂的工作机会很多 , 当时香港工人流行“东家不打打西家”的话 。1970年代初期香港的廉租公屋还不多 , 一家四口租一个小房间是很常见 , 走廊放双层床位 , 甚至厕所或走廊上面也割成阁仔让租客上梯子钻入睡觉 , 也有不少 , 厨房内放不少的火水炉(煤油炉) , 每家各有一个炉子 。后来香港工人的福利越来越多 , 而政府建的廉租公屋也越来越多 , 现在大约有一半的香港人住在廉租公屋内 , 因此楼价高昂不影响中低下阶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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