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民事活动最重要的规则,都在总则编里!( 四 )


此次民法典针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创新之处 , 除遗嘱指定、协议确定与书面确定监护人外 , 还有“临时监护”制度与“国家监护”兜底制度 。 《民法典》基本上确立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 , 社会监护为补充 , 国家监护为兜底”的原则性规定 , 尝试从父母、亲友、社会、国家四位一体全方面形成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和监护体系 。 民法典对监护制度的完善不仅有利于保护和监督被监护人 , 维护其合法权益 , 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 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08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 , 个人信息被侵犯、收集、买卖的情况日益突出 , 民法典总则编新增对个人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 , 成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 。 这对我们的生活会带来怎样的变化?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 , 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 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 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 ”
根据《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的界定 , 个人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 凡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 , 均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 。 比如 , 在现代信息技术之下 , 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等使得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可能被记录 , 这些位置信息、行为数据等也构成个人信息 。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 , 信息交流空前简单化和便捷化 , 不仅带来了社会生活的巨变 , 还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 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 “人肉搜索”和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网络电信诈骗频发 , 个人信息资料被非法利用 , 不仅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 还带来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 。 因此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迫在眉睫 。 此次 ,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 强调个人信息的取得必须依法 , 安全必须确保 , 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制度安排 , 回应了社会问题 , 是民事立法的一个进步 。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定 。 ”
保护民事权利是民事立法的重要任务 。 近年来 , 各类数据、互联网账户、网络游戏装备、Q币等网络财产的归属问题成为热议的焦点 。 数据和虚拟网络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物 , 一方面其在法律上不仅具有可支配性和排他性 , 还具有经济价值 , 比如游戏中的装备可以交易和转让 。 另一方面虽然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本身是无形的 , 但是他们在网络空间中也具有一定的“有形”存在 。 因此 , 随着***民的剧增 , 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权属界定和法律构建亟待解决 。 此次民法典对此作出规定 , 是回应互联网时代对民法的需求 , 通过概括性指引性规定 , 给数据和虚拟网络财产的立法保护指明了道路 。
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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