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梁道歉了

近日 , “爱钱进”风波引发关注 , 有投资者表示通过“爱钱进”APP投资产品到期后难以兑付 。


5日 , 曾经是爱钱进“幸福体验官”的刘国梁 , 在接受搜狐体育采访时回应了此事:“首先想对关注我的朋友们说声抱歉!”



刘国梁道歉了
文章图片

他表示 , 在双方合作前 , 对方曾经出示过其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
之后得知一些用户在使用“爱钱进”APP时遇到问题 , 自己对此“十分焦急也很痛心” , 也是第一时间就敦促平台尽快、妥善解决这些问题 。



“由于疫情的关系 , 最近半年时间我都是在境外带队集训 , 一些沟通过程没有能够及时告诉大家 , 这里也是跟相关各位表示歉意 。 ”刘国梁说 。


“每个公民的财富都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 , 接受采访时刘国梁说 , “出现这种情况自己内心很愧疚 , 也非常痛心 。 ”他强调自己会和律师团队及工作室密切关注并跟进此事
, 尽最大限度地与平台、政府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积极沟通 , 和大家一起合法、合规地积极推动事态向好的方向发展 。


前几天 , 曾是爱钱进代言人的汪涵 , 也道歉了:


刘国梁道歉了
文章图片


对于投资到期后不退钱的情况 , 有投资者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留言提问 。 得到的答复是:“爱钱进平台的相关问题 , 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该平台 , 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司法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 请等待司法机关处置过程公布的有关消息 。



刘国梁道歉了
文章图片


这些禁区不能踩



因广告、代言商品出现问题 , 代言人陷入舆论风波的事屡屡发生 。



据解放日报报道 , 实际上 , 《广告法》对于代言行为也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等 。

这些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广告代言行为 , 明确了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


在平台暴雷后 , 部分投资者也将怒火转移到为平台站台的明星身上 , 并且要求明星“退还代言费” 。 那明星应该退还代言费吗?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杨兆全律师对中新经纬客户端分析道 , 根据《广告法》对明星代言的规定 ,
是否要承担责任关键看两点

一是明星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言的产品是虚假和违法的 。

如果明星在推荐之前 , 没有认真审查理财产品的资格 , 没有发现是违法产品 , 那么需要承担责任;
二是明星是否使用过这个产品



如果明星在推荐前 , 他本人没有投资这个产品 , 也要承担责任 。 反之 , 如果明星没有责任 , 就不需要退还代言费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