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晶|责骂苟晶的都是苟且之辈 | 舆论手札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责骂苟晶的都是苟且之辈 | 舆论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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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方面表示彻查苟晶被冒名顶替一事后 , 7月4日下午 , 几个省级部门联手的调查组发布了调查通报 。 有必要提醒的是 , 调查组在之前赶赴湖州接触了苟晶 , 而她在微博上表示过受到了许多压力 。 通报一出 , 它就成了全部 , 没人再去关注苟晶的心路历程 。
回到通报的内容上 。 它确认了苟晶1997年高考被冒名顶替的事实 , 通报后半部分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的十来个官场小吏 , 联合起来 , 让班主任邱印林的盗窃计划成真 , 苟晶的身份、档案、身份证在这一年被邱小慧冒用 。 这是通报的核心结论 , 证实了苟晶的主要指控 。
再一个 , 苟晶1998年高考被调查组定性为“正常录取” , 尽管所用的档案是邱印林偷偷制作的一套 。 相对于苟晶这些年在心底里推演的谜团 , 这个调查结论可以解释了邱印林“狸猫换太子”的持续动作 , 也可以呼应舆论关于“苟晶第二次高考录取是如何实现”的质疑 。
从调查组披露的成绩看 , 苟晶高考成绩与她的摸底考试等有差距 , 97年低于录取线 , 98年略高于录取线 。 对90年代高考有基本了解的都知道 , 模拟考与高考成绩有落差 , 是常见的情况 。 整个90年代的高考录取比例很低 , 竞争残酷 , 不独山东才有 。
在这个通报出来后 , 出现了一些不同看法 , 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理性、客观、中立的类型 , 俗称为理中客的 , 像是吹响了集结号 , 开始淡化苟晶被冒名顶替的恶劣影响;二是直接责骂苟晶 , 认为她“人设”崩溃 , 之前言辞夸大 , 没遵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伦常 。
【苟晶|责骂苟晶的都是苟且之辈 | 舆论手札】在我看来 , 这些理中客的依据是不成立的 , 是一种小人之心 。 而从通报出发 , 无视它的核心结论 , 反过来责骂苟晶“并非学霸” , “未受冒名顶替的影响” , 都是唇红齿白的无稽之谈 。 即使不去推断这些论断的动机 , 但它们已产生很恶劣的效果 。
有人认为 , 通报与苟晶所指控的不完全吻合 , 所以她就是怎样怎样 。 苟晶是一个个体 , 一个有直接证据(邱印林的所谓忏悔信)能推导出自己被冒名顶替的人 , 她没有权力和能力调查整个事 。 调查事实是官家的责任 , 公权的义务 , 不能本末倒置 。
认为苟晶没有反映全部的事实 , 或者事实理解有偏差 ,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 将本属于学校、教育局、纪委监委的调查任务强加给苟晶——或者任何卷入类似处境的个人——往轻里说 , 是苛责;往重里讲 , 这就是善待公权、恶猜个人的无能之举 。
像冒名顶替这样的操作 , 很多时候不见得是掌握多大权的人所为 , 更多是县域关系网络中低阶官员就可以完成的 。 从山东通报的冒名顶替个案看 , 提档、伪造档案、重新制作身份证 , 都是县官不如现管 , 这是县域“纸牌屋”的无声默契作业 , 外人无法洞穿 。
在这种情况下 , 苟晶从自己的经历、经验出发 , 推测自己在班主任、学校等方面遇到了不好的对待 , 这是很正常的表现 , 她即使无法准确地、完整地还全部事实 , 但苟晶又不是诬告诬陷 , 调查组甄别、补充、核验相关事实即可 , 苟晶没有任何义务要为“事实不准确”负责 。
除了拿“事实不准”来打苟晶 , 还有一个很有迷惑性的攻击角度 , 说她没有受到冒名顶替的“实质”影响 , 所以她叫苦喊冤就是“矫情” 。 在这种责骂苟晶的模式下 , 隐藏着至少三种立场:一是常见的厌女症 , 二是追求完美受害人角色 , 三是混淆视听 。
以被冒名顶替者受害程度不大 , 来否认他们的愤怒、控诉、主张——总的来说是否认他们的存在感——这首先是一种失焦的行为 。 因为在所有冒名顶替个案中 , 最该关注的是这一恶行本身 , 是谁通过什么关系用了什么手段掠夺他人身份 , 如何侵害无辜人的人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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