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两被告人获刑并赔偿生态资源损失10万余元,音乐诱捕黑水鸡三百余只

扬子晚报网7月3日讯(通讯员孟杰曹硙采访人员刘浏)近日 , 由海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的陈某、何某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 两人捕猎、销售国家“三有”动物 , 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 共进行生态资源补偿合计费用10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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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了解到 , 海安市大公镇某村农民陈某曾在上海某市场 , 购买了一套用于诱捕鸟类的声线模仿仪、音响、网、喇叭、U盘等工具 , 并向卖主学会了音响及工具的使用方法 。 2017年6月 , 每天在自家水稻田边放水的陈某 , 经常看到一群群像野鸡一样的鸟儿飞到秧田边吃水草或是昆虫 , 时间一长他已熟知这群鸟的习性 , 想到之前买的捕鸟工具 , 他动了歪心思 。

扬子晚报网|两被告人获刑并赔偿生态资源损失10万余元,音乐诱捕黑水鸡三百余只。一天晚上 , 陈某在家门口秧田里架上两张网 , 用声线模仿仪连接音响 , 开启后传出尖叫的鸟叫声音乐 , 没过多久 , 便吸引来一只只鸟儿投进早已布置好的“天罗地网”中 , 陈某将被网缠住双脚的鸟儿一一捉下 , 再静等下一批鸟儿上钩 。 就这样 , 直到凌晨 , 陈某捕获了将近20只 。 他宰杀了几只自己吃了 , 剩下的以每只8、9元的价格 , 卖给了同村在农贸市场卖家禽的何某 , 何某再在自己的摊位上直接出售 。 尝到甜头后的陈某便隔三差五地采用上述方法进行捕猎 。 直到2019年6月 , 经群众举报 , 陈某被公安机关发现并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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