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道歉!曾代言的千亿级P2P出事!要不要担责?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7月3日电(谢艺观)最近 , 湖南卫视主持人集体“水逆” 。 仝卓和高天鹤考试作弊翻车刷屏后 , 1日汪涵因曾代言企业“爱钱进APP被立案侦查”冲上了热搜 。2日 , “汪涵发声明道歉”再次成为热搜话题 , 并且力压老干妈登上首位 。 作为曾经的代言人 , 企业出事后明星该不该担责?道歉就可免责吗?汪涵道歉!曾代言的千亿级P2P出事!要不要担责?
7月2日20时许的微博热搜截图 。千亿级P2P平台“爱钱进”出事1日 , “爱钱进APP被立案侦查”登上网络热搜 , 有投资者在微博上反映 , “2019年3月到期 , 本金到现在一年半了 , 一分都取不出来! ”作为一家元老级P2P企业 , 爱钱进于2014年5月6日上线 。 官网显示 , 截至2020年7月2日 , 平台已累计服务用户1679万 , 累计为用户赚取出借回报98.97亿元 , 累计撮合交易2319.21亿元 。2日 , 中新网采访人员搜索发现 , 不只微博上有大量针对爱钱进的投诉 。 在黑猫投诉上 , 针对爱钱进的投诉也不少 , 目前已有3810条;另外在聚投诉上 , 关于爱钱进的投诉帖也达到了5340条 。汪涵道歉!曾代言的千亿级P2P出事!要不要担责?
截图自黑猫投诉 。梳理发现 , 投诉主要集中在爱钱进平台旗下产品逾期 , 借款到期不归还 , 逼出借人打折债权等 。对此 , 爱钱进1日晚回应称 , 一直在努力促进大家的债转交易 , 但是否能够转让成功取决于市场环境、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以及其他用户的债权受让意向 , 当前市场活跃度较低 , 等待转让的时长较长 。对于“利用应急折让通道恶意收割出借人”的问题 , 爱钱进则解释 , 是为给有资金需求的出借人提供的一个出口 , 是否对自身持有资产进行折价转让是完全自愿的 。 不过有网友反映 , 通过折价转让 , 也迟迟未收到到账通知 。“目前公司仍在正常运营当中 。 ”爱钱进还表示 。汪涵道歉!曾代言的千亿级P2P出事!要不要担责?
截图自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 。不过 , 中新网采访人员从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看到 , 针对有投资者提出爱钱进到期不退钱的问题 , 5月8日 ,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相关问题的答复中表示: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该平台 , 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司法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爱钱进官网显示 , 截至2020年5月31日 , 爱钱进借贷余额227.6亿元 , 借贷余额笔数为186.76万笔 , 人均累计出借金额4.96万元 。 目前其逾期金额66.29亿元 , 逾期笔数421651笔 。汪涵道歉!曾代言的千亿级P2P出事!要不要担责?
截图自爱钱进官网 。曾多部电视剧中植入广告 , 汪涵、刘国梁曾为代言人天眼查数据显示 , 爱钱进为上海榕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两者法定代表人均为董祺 。 后者公司曾多次更名 , 曾用名包括凡普金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普惠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榕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中 , 有知名风投机构高榕资本等 。在P2P江湖上 , 爱钱进可能不是最有名的 , 但却是很会营销的 。 热播剧《老九门》、《醉玲珑》、《楚乔传》、《白夜追凶》、《那年花开月正圆》、《欢乐颂》 , 均植入过其广告 。为提升品牌形象 , 爱钱进几年前请了汪涵做代言 , 汪涵曾参与录制的综艺《野生厨房》也出现了爱钱进的“身影” 。汪涵道歉!曾代言的千亿级P2P出事!要不要担责?
图片来自爱钱进官方微博 。1日 , 爱钱进出事后 , 众多网友冲进汪涵的微博评论区里 , 向汪涵喊话还钱 , 把“汪涵被催债”顶上热搜 。2日 , 据媒体报道 , 汪涵发声明道歉 , 表示曾于2016年底-2018年为“爱钱进”APP代言 。 得知“爱钱进”产品出现兑付迟缓现象 , 就多次联系平台 , 敦促他们尽快妥善地为大家解决问题 。 他和律师团队将积极和大家一起跟进此事 , 与大家共同面对 。采访人员注意到 , 爱钱进公开资料显示 , 2019年2月爱钱进签约了刘国梁作为代言人 。 目前 , 刘国梁微博评论区也被网友大量留言与爱钱进相关的话题 。汪涵道歉!曾代言的千亿级P2P出事!要不要担责?
7月2日20时左右的微博热搜截图 。事实上 , 明星代言P2P翻车的不止这一家 。 如 , 黄晓明曾为快鹿集团旗下东虹桥金融代言 , 后东虹桥金融出现兑付逾期;钢琴家郎朗曾代言的88财富母公司中科创集团则涉嫌自融自保;唐嫣、李湘、瞿颖、钟丽缇、胡静等女星则为出事的E租宝打过广告 。P2P平台出事 , 代言人该不该担责?“看到汪涵、刘国梁代言才去买的爱钱进 , 他们应该承担代言责任 。 ”不少投资者如此表示 , “团贷网出问题 , 王宝强退了代言费 , 代言明星不能拿了代言费 , 出事后说跟自己没关系了 。 ”明星要不要为自己代言的产品担责?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向中新网采访人员表示 , 代言人不需要承担对当事人投资损失的赔偿责任 , “需要担责的话 , 也是从广告法角度进行担责 。 ”“假如 , 在不了解情况下贸然进行代言 , 需承担连带责任 。 其责任承担并不会因现在不代言了就消失 。 ” 黄震说 。“明星代言P2P的责任 , 需结合具体事实情节予以认定 。 ”北京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告诉中新网采访人员 。据该律师介绍 , 《广告法》第62条规定: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 或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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