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明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免缴二手房评估费


【北京日报客户端|明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免缴二手房评估费】
北京日报客户端|明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免缴二手房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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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每年能为贷款人节约2300万元的便民政策来了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刚刚发布通知 , 自7月1日起 , 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 , 无需自行办理房屋评估手续 , 也不用再缴纳二手房评估费 。
通知提出 , 为进一步减轻借款申请人负担 , 2019年9月16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评估费 , 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承担 , 组合贷款由贷款受托银行承担 , 非组合贷款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自7月1日起 , 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房屋评估手续 , 而是改由贷款经办部门内部核查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
据了解 , 在二手房买卖中 ,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贷款时 , 通常会由指定的评估机构对二手房进行评估 , 确定房屋评估值 , 据此确定放贷金额 。 目前 , 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费的收费标准基本在600元/件左右 , 且通常由贷款申请人承担 。 新措施执行后 , 这个600元就免缴了 。
2019年9月16日到2020年6月30日期间申请贷款、已交纳二手房评估费的申请人 , 如何办理退费?相关负责人表示 , 贷款放款银行将根据借款申请人留存的联系方式主动与借款申请人取得联系登记核实 , 同时借款申请人也可自行联系贷款放款银行进行登记备案 。 其中 , 非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退回至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 , 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由各贷款放款银行与借款人确认退回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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