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震惊!数十亿融资违约竟牵出一场大戏:2990公斤黄金“变质”


券商中国|震惊!数十亿融资违约竟牵出一场大戏:2990公斤黄金“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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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金凰的巨额违约事件不断发酵 , 争议焦点已转向保险公司应不应赔付质押物黄金的“出险” 。
金凰债务违约 , 直接导致相关信托计划深陷违约泥淖 。 在信托融资过程中 , 金凰有质押黄金增信 , 还给质押的黄金上了“保险”:金凰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 信托公司是保单第一受益人 。
这种情况看起来是 , 在金凰不能支付到期信托的本息时 , 信托公司可以处置黄金 , 并且还有保险公司为自己的利益做保障 。
而目前的情况是 , 在金凰违约后 , 信托公司要处置质押的黄金时 , 发现约定的AU999.9足金黄金变了 , 不符合此前的合同约定了 。 信托公司随即向保险公司索赔 , 不料却遭拒 。 这令信托公司不解 , 因为根据保单特别约定“如(标的黄金)质量和重量不符合保单约定 , 即视同发生保险事故 , 由保险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保险公司理应赔付 。 之后 , 信托公司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 主张其履行赔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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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边 , 牵扯其中的保险公司人保则回应称 , 依据保险合同条款 , 只对6种原因导致的“黄金质量和重量不符合保单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 即主险约定的1、火灾;2、爆炸;3、雷击;4、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 , 附加险约定的“盗窃、抢劫” 。 简言之 , 不属于这6种情况下的出险 , 不在赔付范围内 。 同时 , 人保还认为 , 信托公司作为保单受益人申请理赔 , 也不符合合同约定 。
问题来了 , 针对这份保险合同 , 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赔?
券商中国采访人员从各方的表态中 , 捋出基本信息 , 并采访了熟悉保险案件的2位律师、1位保险公司法务人士以及1位保险公司理赔人士 , 了解了他们的看法 。
信托公司依据保单特别约定 , 向保险公司“索赔”
武汉金凰通过信托计划融资 , 提供黄金质押担保 , 存放在银行保管箱 , 并为质押黄金投保了“财产险附加盗抢险” , 金凰为保单被保险人 , 信托公司为保单第一受益人 。
2019年下半年以来 , 金凰方因种种因素经营出现异常 , 与长安信托、东莞信托、民生信托等机构的相关业务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 各家信托机构遂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化解风险 。
其中 , 金凰珠宝其他信托计划违约后 , 民生信托依照合同于2019年12月27日向金凰方发送《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 宣布相关融资提前到期 , 并提起司法程序 , 此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部分质押黄金进行了查封 。
相关文件显示 , 2020年5月16日至18日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评估检测机构对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保险箱的2990KG黄金进行现场评估检测 , 武汉市琴台公证处全程现场公证 。
2020年5月22日下午13时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民生信托送达检测报告 , 检测报告显示质押黄金质量和重量不符合保险单约定 。
“在对抵押物黄金进行处置前 , 第三方机构再次对抵押物做了检测 , 结果却显示黄金质量和数量不符合保险单约定 。 ”一位接近民生信托的人士曾向券商中国采访人员表示 。
根据金凰向人保财险武汉分公司为质押黄金投保而签订的保险单特别约定清单:“如(标的黄金)质量和重量不符合保单约定 , 即视同发生保险事故 , 由保险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
上述人士表示 , 在意识到已经触发保险事故后 , 民生信托第一时间通过官方电话95518报案、EMS邮寄、现场送达等方式向人保财险提起保险索赔 , 并敦促其履行保险合同 , 但对方并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赔付 。
此时 , 民生信托面临着质押物无法兑现、且保险公司未按时赔付的处境 , 作为保单受益人 , 民生信托遂对保险承保方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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