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法汇学院|“最惨创业者”付了3800万买到的教训,创业路上如何乘风破浪( 三 )


签订对赌条款时 , 创始人需要慎重考虑
1、设置合理的财务业绩指标、理性对待公司挂牌目标 , 最忌讳创始人为了公司的高估值而作出非理性承诺 。
2、对赌条款的前提是创始人对公司享有经营和管理权 。
合同中约定因非创始人原因 , 比如在关键性决策上投资人行使一票否决权、占多数董事会席位等 , 导致创始人丧失、部分丧失经营、管理权 , 应免除、部分免除、减轻回购义务 。
3、设置罢免创始人职务的限制和程序 , 比如需要经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 一定程度上保障创始人仍处于有决策权的地位 , 有发挥和努力完成业绩指标的空间 。
4、非因创始人原因退出公司 , 创始人是否继续受到对赌条款约束 , 如何约定后续问题 。
至于投资人能接受到什么程度 , 那就是各方之间的博弈故事了 。
赢法汇学院|“最惨创业者”付了3800万买到的教训,创业路上如何乘风破浪
文章图片
(图片来自网络)
04
股东如何全身而退?
股东之间、股东和投资人经营理念发生重大分歧 , 已经无法继续合作下去 , 部分股东退出是个明智的选择 。 但是切记 , 退出之前所有的事情一定要谈清楚 。
协议约定清楚 , 股权转让对应的价款、股权估值评估方式、支付方式、担任股东期间公司对外的债务、为公司承担的担保、回购义务等等内容要有明确的解决和约定 。
谈不清楚 , 就不签转让协议 。 这是最有利的谈判筹码 。
郭建事件中 , 关于股权转让后不再承担回购义务的条款应当在转让协议、另行约定的协议中明确约定 。 原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 需要相应的表决程序的 , 出具相应董事会决议 。
在查询郭建事件时候 , 我们发现早在2016年公司对郭建提起过损害公司利益责任之诉 , 要求郭建就担任公司董事、经理职务期间违反勤勉义务、竞业义务的行为公司带来巨额损失 , 承担近700万元的赔偿责任 。
虽然该案最后被法院驳回起诉了 , 但是这已经说明双方之间已经爆发了严重矛盾 , 这种情况下 , 回购义务这么大的隐患 , 郭建居然不积极去解决?只能是一声叹息了 。
写在最后
很多时候 , 创业者在面对投资人的时候确实是弱势地位 , 议价能力不高 , 但是还是要明确哪些是该坚持的原则性问题 。 投资人不是慈善家 , 用高溢价进入公司 , 他所期待的高额回报 。
创始人在拿到融资 , 签字的前一瞬间 , 请认真想想协议约定的义务 , 你是否真的有能力去承担?
限制投资人部分权利、完善交易合同条款、对可能遇见的风险提前进行约定 , 创业的路上需要披荆斩棘 , 但也请给自己穿好铠甲 。
赢法汇学院|“最惨创业者”付了3800万买到的教训,创业路上如何乘风破浪
文章图片
(图片来自网络)
-END-
作者介绍
夏冉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赢法汇学院创始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