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陈有西律师辩护

1 对陈有西律师的指责律师陈有西为其委托人王振华作”无罪辩护“ , 引起社会上不少人的不满 。 分析他们不满的原因 , 大致可归类如下:1. 王振华不仅是一个有钱人 , 而且是一个上了排名榜的有钱人 。2. 陈有西收了1200万的律师费 。 有钱可使鬼推磨 。3. 王振华猥亵幼女 , 罪大恶极 , 应该严惩 , 但陈有西竟然为王振华”无罪辩护“ 。2 为陈有西作如下辩护针对如上指责 , 笔者为陈有西作如下辩护:1. 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 , 法律面前 , 人人平等 。 我们不能因为被告有钱而推定有罪 , 更不能因为被告是富人而指责其辩护律师 。 如果这种对富人的敌视可以影响法庭的审判 , 则”打土豪、分田地“的暴力革命也就名正言顺了 。2. 陈有西的律师费是其通过正当方式获取的劳动所得 , 是其委托人对其能力的信任的体现 。 这种自由市场的公正交易不应成为指责他的理由 。3. 作为辩护律师 , 陈有西出于其职业道德 , 就必须依据法律 , 尽可能为其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 这包括对控诉方的证据、所依据的法律等提出质疑与反驳 。3 法律的背后是良心其实笔者也厌恶王振华 。 虽然没有证据证明王振华当时猥亵幼女 , 但我们没有看到充分的证据解释他为何去见陌生的幼女并与幼女独处一室 , 以此可以洗白自己 。使人们不满的是王振华被定罪”猥亵儿童罪“,而仅仅判为入狱五年 。 这一判决结果 , 提示我们 , 目前相关的法律条款有违社会良心 。 法律的背后是良心 。 我们需要考虑是否需要重新审议相关法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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