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某|“南航空少骚扰男同事案”一审宣判!涉事空少回应:我清白了,想重新开始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南航空少骚扰男同事案”一审宣判!涉事空少回应:我清白了 , 想重新开始
去年 , 一段“南航空少电梯内骚扰醉酒男同事”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 引起广泛关注 。
事件当事人之一的男空乘 柴某被指亲吻骚扰另一名男同事 于某 。 近日 , 深圳南山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于某相关言论构成对原告柴某名誉权的侵害 , 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 。
柴某希望宣判后 , 自己的生活能回归正轨:“我觉得自己算是清白了 , 终于不用顶着那样一个(名声) 。 生活中 , 我也换了个城市生活 , 想重新开始 。 ”
柴某|“南航空少骚扰男同事案”一审宣判!涉事空少回应:我清白了,想重新开始
本文插图

备受关注的“某航空公司空少案”一审宣判
男子报警称被男同事猥亵
2019年9月 , 同在某航空公司工作的原告柴某、被告于某因工作关系相识 。
2019年10月 , 于某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及相关微信群发布消息 , 称2019年10月11日凌晨柴某在其小区电梯及住处对被告“做了见不得人的事” , 要求柴某道歉 , 随后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柴某猥亵 。 此后 , 于某还向电视栏目报料了此事 。
2020年初 , 柴某认为于某发表的言论涉及不实陈述 , 极大降低了柴某的社会评价 , 给柴某的名誉和人格尊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 遂向南山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 。
近日 , 南山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 认定于某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的发言及电视节目中的相关言论构成对柴某名誉权的侵害 , 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 。 该案判决书已向原、被告双方送达 , 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
庭审适用当事人具结制度
这起案件中 , “孤男寡男”发生在电梯中 , 没有任何旁证 , 案件该如何准确认定?
采访人员从法院获悉 , 经过综合分析现有证据及案情 , 合议庭决定在庭审中适用当事人具结制度 , 由当事人当庭宣读《保证书》 , 并由法庭告知虚假陈述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 以引导当事人如实陈述 。 此举为该案案件事实的查明提供有力保证 。
庭审中 , 原告柴某、被告于某在宣读完《保证书》后 , 均明显对自己的陈述更加慎重 , 对待法庭的提问也更加谨慎 。 最终 , 合议庭适时抓住一方当事人的矛盾陈述连续询问 , 对其起到较好的心理震慑作用 , 使得本案事实查明工作顺利推进 。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 部分内容综合自***
文图 | 羊城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林园 通讯员 苏恒 郑乐琦
编辑 | 艾心
校对 | 林霄
【柴某|“南航空少骚扰男同事案”一审宣判!涉事空少回应:我清白了,想重新开始】审签 | 周乐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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