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笔法的典范

人物介绍青岛中级法院办公室主任位置上调整到新组建的李沧区人民法院任院长 。 当年 , 这个由原来的沧口区和崂山区“两院合一”的法院的 , 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 七年时间 , 该院获得荣誉称号 , 掰着指头已经难以数清 。第二是 , 2001年2月起 , 王志平任市北区人民法院院长 。 荣誉好像特别青睐他似地 , 接踵而来 。 当年 , 该院先后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 荣获山东省法院系统“一教育三整顿”先进集体 , 山东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和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每到一个法院 , 一个法院就要锦上添花 , 甚至换颜一新 。 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2]法院原院长王志平、李沧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黄磊等13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 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3]。 无意中在网上溜达发现的 , 简直是春秋笔法的典范!前后简直矛盾到很不理解的地步!真是 , 一边享受荣誉 , 一边享受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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