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修订 主要股东资质要求降低

【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修订 主要股东资质要求降低】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修订 主要股东资质要求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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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近日就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 修改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定义 , 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等 。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参考国内外金融监管经验 , 结合证券公司股权日渐分散的趋势 , 将证券公司主要股东从“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调整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 。 同时 , 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 。 取消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将主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再要求主要股东具备相匹配的金融业务经验;不再要求主要股东为行业龙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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