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太奇葩!骗银行4500万被追逃,80后小伙改头换面“连续创业”,竟非法吸存9000多万( 二 )


“巨泽建”被识破后逃至上海
再换身份参与PPP项目投资
离开深圳后 , 吴某后来又潜逃到了上海 , 这次他又换了一个身份 。
2015年9月23日 , 吴某冒用“李某”的身份信息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上海云某公司 , 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 , 吴某系实际控制人 , 其假冒“李某”进行经营管理 , 并在随后两度进军PPP领域 。
法院查明 , 2017年4月 , 吴某与江西路桥公司达成PPP项目合作 。 随后吴某通过利用上海云某公司成立私募基金 , 让公司员工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的人吸收投资款 , 共向24个投资者合计募集到5970万元 。
2017年上半年 , 吴某与河南百汇公司达成PPP项目合作 , 并在同年10月成立柏乡1号基金 , 向社会不特定的人吸收投资款 , 共向9个投资合计募集到2150万元 。
经统计 , 被告人吴璘向本案集资参与人吸收投资款共计人民币8520万元 , 期间分红返还共计人民币303.32882万元 , 案发时尚有人民币8216.67118万元未归还 。
另经确认 , 上海云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白某的账户收到上海云某公司净转入5328.29万元 , 收到现金净存入40.12万元 。 其中用于购车、餐饮、购买高档服装等消费净支出2655.15万元 , 支付员工工资等公司日常运营费用1178.90万元 , 转账其他自然人净支出1225.94万元 。 根据吴某讯问笔录供述 , 公司资金间调配使用应由吴某实际负责 。
数罪并罚被判六年半
责令退赔8732万元
2018年3月8日 , 吴某在北京西站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
一审法院认为 , 被告单位朝阳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票据承兑、保函等 , 给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 其行为构成骗取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 且情节特别严重 。
同时 ,吴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 以定期分红为诱饵 , 通过发放宣传册、发布互联网广告、开推介会、打电话推销或者口口相传等方式 , 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共计达人民币9045.5859万元 , 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8732.30458万元 , 扰乱社会金融秩序 , 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且数额巨大 。 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吸收公众存款后返还了集资参与人部分经济损失 ,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吴某一人犯数罪 , 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
最终 , 法院一审判决 , 被告单位朝阳公司犯骗取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 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 并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济损失1750万元及相应利息 , 退赔被害认为某担保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
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犯骗取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 , 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 并责令吴某退赔相关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共计8732.30458万元 。
判决书还披露了吴某向社会非法募集资金的细节 。 比如江西路桥因招投标存违法情形而被取消中标资格 , 吴某未按规定将此事件向所有投资人进行披露 。
2017年10月 , 吴某通过与河南百汇公司达成PPP项目合作 , 并成立柏乡1号基金 , 让公司员工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的人吸收投资款 , 宣传该基金的投资政策、收益率等 。
2018年3月8日 , 被告人吴某在北京西站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 截至被抓 , 吴某在上述2个PPP项目所募资金尚有逾8200万元未归还 。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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