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未来之星”工程:推出三大计划为城市储人才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采访人员 刘 萍
未来的人才和人才的未来,决定一个城市发展的未来 。为积蓄未来发展优势,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近日,青岛着力围绕“四个转变”,制定实施了《青岛“未来之星”工程实施细则》,推出高端人才培养、新锐人才托举、金种子人才储备三大计划,立足城市未来发展和产业基础,超前谋划、前瞻布局,为更好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储备人才明确了路线图 。
转变之一:由“锦上添花”转向“雪中送炭”
《细则》的一个最大亮点是,实现人才工作由被动认定转向主动培育、人才资助由“锦上添花”转向“雪中送炭”,在人才成长的关键阶段,相关部门主动介入,进行资助培养 。
在高端人才培养计划中,遴选有望入选国家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高端人才,实施2年跟踪培养,按人选层次给予用人单位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培养经费,在团队建设、技术攻关、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精准扶持,助力人才取得更高成就 。
在“新锐”人才托举计划中,遴选引领性强、成长快、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创业“新锐”人才,实施两年托举培养,按人选层次给予用人单位40万元、20万元培养经费,从人才的角度想问题、定政策,在“新锐”人才创新创业的关键期、窗口期“扶一把、送一程”,助其早日化茧成蝶 。
在“金种子”人才储备计划中,建设“金种子”人才库,将有意来青留青工作的优秀在校大学生实施入库管理、跟踪培养 。入库学生享受人才政策、就业岗位、实习岗位及就业创业指导信息定向推送等绿色通道服务 。入库学生资源向用人单位开放,指导开展线上对接洽谈,入库学生优先获得实习、就业机会 。“金种子”人才,用人单位引进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按每名本科3000元、硕士5000元、博士10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培养经费 。
转变之二:由“奖励人才个体”转向“激励用人主体”
【青岛“未来之星”工程:推出三大计划为城市储人才】谁是优秀人才?优秀人才在哪里?需要什么样的优秀人才?企业等用人单位最有发言权 。新政策按照“人才跟着企业走,政府围绕企业转”思路,将以往侧重“奖励人才个体”转向注重“激励用人主体”,所有培养经费一律发放给用人单位,激励用人单位主动引进、挖掘、培养和使用人才,以政府“有形之手”,引导市场“无形之手”更好更多发挥作用 。这种对用人单位实施奖励的做法,引发用人单位的广泛关注和好评,直击用人单位兴奋点,让用人单位和人才工作者拥有更多荣誉感、获得感 。
青岛明月海藻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高级专家协会副会长张国防说:“以往的奖励政策主要针对人才本身,现在这种对用人单位的奖励政策,是对我们用人单位重视人才工作的极大认可,可以说进一步调动起了我们育才的积极性,让用人单位和人才工作者有了很强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
转变之三:由“政府评选、企业培养”转向“企业点菜、政府买单”
未来之星,由用人单位自主推报、自主培养,政府给予培养补贴,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发力,充分激发用人单位内生动力,通过实施正向激励和政策引导,撬动市场主体更好发挥作用 。《细则》规定,对引才育才成效突出的用人单位给予自主推荐“新锐”人才配额,专项用于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并鼓励引进海外优秀人才,力争实现高端人才“净流入”“净增长”,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充分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引才育才自主权 。
青岛人才集团猎头部负责人邓健说:“只有充分调动起市场主体的力量,保障和落实好用人单位自主权,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引才育才内生动力,实现人才与用人单位、市场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 。”
转变之四:由“看帽子、看称号”转向“重潜力、重实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