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未来之星”工程:推出三大计划为城市储人才( 二 )


《细则》在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上进行了大胆创新和突破,更加务实高效 。
在评价标准上,着力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唯职称”等倾向,坚持“凭能力、看业绩、比贡献”,坚持“德才兼备、竞争择优、备用结合”,更加注重人才潜力和发展空间,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青年人才 。如,大胆突破传统的人才认定范畴,将“新锐”人才、“金种子”人才等“无冕之王”纳入培养范围,遴选有望带领企业成长为“独角兽”“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按人选层次给予培养经费,实施重点培养、跟踪培养 。
在遴选方法上,灵活引入以绩推才、以赛选才、自主荐才等方式 。如,“新锐”人才遴选与相应创新创业大赛统筹进行,在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且在青注册创办企业的,择优纳入托举培养范围 。如,创办的科技企业近3年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类货币融资的,直接纳入托举培养范围,更加突出专业认可、市场认可 。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通过实施青岛“未来之星”工程,将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产业部门抓产业人才”责任机制,今后,业务主管部门要按行业领域建立后备人才信息库,做实未来人才“大数据”,通过源头挖掘、定向支持、跟踪培养、动态管理,打造人才“引育留用”黄金链条,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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