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蛋白固体饮料事件”罚了商家,也别忘了厂家

原始标题:马上评丨“蛋白固体饮料事件”罚了商家 , 也别忘了厂家备受关注的湖南永兴“蛋白固体饮料”事件 , 终于有了结果 。6月5日 , 湖南省通报称 , 涉事的爱婴坊母婴店存在“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将‘倍氨敏’宣称为奶粉进行销售”的行为 。 5月28日 , 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向爱婴坊母婴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 , 顶格处以罚款200万元 。此前 , 该事件导致多名儿童的健康受损 , 引发网友愤怒 。 200万元的顶格处罚 , 符合公众的期待 。 它是涉事商家应付出的违法代价 , 对于那些试图步后尘者也是有力的震慑 。不过 , 此事不能就此打住 。 首先 , 将蛋白固体饮料包装成特医奶粉买卖给家长 ,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 , 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 需要进一步查实和追究 。 此前专家评估称 , 有5名儿童不同程度存在营养不良、体重偏轻、身高偏矮、维生素D3摄入不足等情况 , 这在多大程度上与食品本身有关 , 是否为今后孩子的身体健康埋下隐患 , 需要严谨评估、公正处置 。其次 , 对于那些受害的孩子 , 涉事母婴店有没有相关的赔偿方案 , 要有个说法 。 处罚是为了警示商家 , 赔偿才能尽力弥补那些孩子及其家庭所遭受的伤害 , 还他们一个公道 。 这同样不可少 。另外 , 涉事母婴店固然该罚 , 但也不能轻易放过生产厂家 。 此次通报称 , 涉事产品具有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抽检合格报告 , 以及省市联合调查组委托湖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研究院检测的33 项主要质量和安全指标符合标准 。 总之 , 就是涉案食品没有质量安全问题 。但这样的结论 , 不足以让其撇清干系 。广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曾明确表示 , “倍氨敏”等固体饮料产品 , 不适合婴幼儿食用 。 有儿科专家也称 , 类似固体饮料对婴幼儿“有害无益” 。 也就是说 , 即便产品质量合格 , 一旦面向婴儿销售 , 就是“有害” 。 那么 , “倍氨敏”到底是如何进入母婴店的 , 厂家在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在媒体此前公布的一段视频中 , 涉事母婴店店员表示 , 固体饮料“可以当奶粉”的说法是唯乐可公司对销售人员培训时教的 。 而“倍氨敏”的名称和外包装与婴儿奶粉高度相仿 , 产品海报也明确写道:本品适宜蛋白质、乳糖不耐受的特殊体质的宝宝 。 这些信息无不显示 , 厂家很可能在打擦边球 , 有鼓动母婴店误导消费者之嫌 。“蛋白固体饮料事件”的追查 , 应当是全链条的 , 罚了商家 , 也不能跑了厂家 , 更不能忘了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及其家庭 。 这些加起来 , 才是食品安全“零容忍”的应有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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