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有注销账号和删除个人隐私资料的权利吗

这个是在民法研究里是一个很新的领域,叫“被遗忘权”,就是网络用户有权利在网络上“被遗忘”,对于自己以前所留下的信息言论被永久删除的权利。现在还是属于新观点,理论上还处于探索阶段,所以各国也没有任何法律明确保护这项权利。现在我所知的网站,只有豆瓣能够注销账号。目前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对方给你注销网络账号,但是如果网站泄露你的个人信息可以认定为侵权。所以,目前看来,只有造成实际侵权得损害,才能追究网站的责任。
■网友的回复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部令第24号)中第九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者账号的服务。”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已做了明确规定。链接在此 http://www.cac.gov.cn/2015-05/27/m_11157550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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